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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國家考試要知道的公務人事制度現況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 138 - #第138次尬聊:地特前看考試院新聞稿測風向
當然不是看一般媒體新聞,是看人事主管機關的新聞稿 https://www.exam.gov.tw/News.aspx?n=3438&sms=8956 我覺得幾篇有趣的可以留意,依時間序從新到舊: 1.113年高普考基礎訓練開訓 引進「普朗姆特煉星術」AI實作課程 期許受訓人員應培養對服務者的同理心,具備敏銳的洞察問題能力和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能體認自己身為公務人員的重要價值,以公共利益為中心思想、以社會整體福祉為依歸,致力增進民眾福祉。 「普朗姆特煉星術AI實作課程」,顯示政府對AI政策的積極落實。文官學院規劃的3小時AI實作課程中,涵蓋「project」(學習任務)、「practice」(實作練習)、「play」(趣味探索)和「peer」(同儕交流)四大創意元素,透過學習活動及多感官的課程設計,培育新進公務人員的AI應用能力,並首度設計個人化GPTs「普朗姆特提示詞助教」,讓AI化身為個人化的教練,深化提示詞運用的成效,強化與AI協作的能力。 2.考選部與各大專校院職涯種子教師攜手 共同推展公務人力招募(原特三等考銓出過了) 3.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預告擬刪除身高及刺青限制說明 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本部前於本(113)年8月27日會同學者專家及用人機關開會研議,用人機關經參酌前揭憲法判決精神通盤檢視體格檢查項目規定,建議刪除該二項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規定之身高標準。另依據內政部10月8日來函建議及相關意見,衡酌紋身或刺青涉及個人言論(表現)自由、身體權及應考權,且非醫師專業判斷之範疇,建議併同刪除,因此併納入本次修正草案預告內容,供各界提供意見。 4.因應考試院第14屆人事空窗 3項權宜措施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 權宜措施包括修正「考試院會議規則」、修正「考試院分層負責實施要點」及訂定「考試院公文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 職場霸凌的部分就和保障法、EAPs黏著看就好,基本功基本功基本功最重要。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01 Dec 2024 - 137 - #第137次尬聊:論因涉入職場霸凌案而吃到五權憲法組合拳的可能性
最近炎上事件涉及的法律規定,根本考銓法規公務員法大複習,加上後續修法以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就變成一套五權憲法組合拳。 1.公務員服務法第7條 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加損害於人。 2.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 公務員違反本法規定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戒或懲處,其觸犯刑事法令者,並依各該法令處罰。 3.公務人員考績法第3條第3款 專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 4.公務員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第2目 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 5. 公務員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第5款 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6.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4條第3項 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7.公務人員考績法第20條 辦理考績人員,對考績過程應嚴守秘密,並不得遺漏舛錯,違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8.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 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 9.公務員懲戒法第8條第1項 公務員經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移送懲戒,或經主管機關送請監察院審查者,在不受懲戒、免議、不受理判決確定、懲戒處分生效或審查結束前,不得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 10.公務員懲戒法第22條 同一行為,不受懲戒法院二次懲戒。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其同一行為不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亦同。 同一行為經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行政懲處處分後,復移送懲戒,經懲戒法院為懲戒處分、不受懲戒或免議之判決確定者,原行政懲處處分失其效力。 11.公務員懲戒法第24條第1項 各院、部、會首長,省、直轄市、縣(市)行政首長或其他相當之主管機關首長,認為所屬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者,應由其機關備文敘明事由,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於所屬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於薦任第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得逕送懲戒法院審理。 12.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其有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13.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1條第1項 公務人員因機關提供之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有瑕疵,致其生命、身體或健康受損時,得依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 14.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2項第3款 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各機關提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指各機關對公務人員基於其身分與職務活動所可能引起之生命、身體及健康危害,應採取必要之預防及保護措施。 前項預防及保護措施應包括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 15.111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理由 至於司法院釋字第491號解釋所審理之專案考績免職,是否應繼續認屬「實質上之懲戒處分」,甚至改為專由司法懲戒為之?或應回復其行政懲處之定性,且維持行政懲處與司法懲戒雙軌併行之現制?則不在本判決審理範圍,併此指明。【45】 16.112年憲判字第15號判決理由 102年7月3日修正公布之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第1條規定:「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特制定本法;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其修正之立法理由中,說明參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精神,確保「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本法保障範圍除「受僱勞工」外,尚擴及「自營作業者」、職業訓練機構學員等工作者。爰將「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修正為「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並說明保障法第19條授權訂定之「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係對於公務人員之安全衛生之特別規定,應優先適用(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961號政府提案第13447號,政6頁參照)。是有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職業安全保障,係國家保障所有工作者安全及健康法制度之一環,應無疑義。又,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明定,各機關於公務人員執行職務遭受生命、身體及健康之侵害後,應採取下列措施:依規定即時辦理核發慰問金;協助辦理請假、保險、退休、撫卹等事宜;協助轉介專業機構進行心理諮商輔導或醫療照護,並採取其他必要之措施(該辦法第23條第4款至第7款規定參照)等情,亦足以證之。【24】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23 Nov 2024 - 136 - #第136次尬聊:都是第二次執政,川普和安倍晉三的政府效率改革起手式很不一樣
島公事人事部的小辦桌時間,還請北中南三區之前有填意願調查表的再確認一次。前天秘書有發mail給大家,是因為具體的時間地點都出來了,以及訂金我已經付了,要盡量掌握確認人數的關係。 Ps.台中和高雄的聚餐餐廳,都希望先點好餐點,這個也會透過Line再把菜單傳給你。 所以要加Line:https://lin.ee/G50Z1pX 即將回歸的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將成立「政府效率部」(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Efficiency),推動效率改革。由馬斯克(Elon Musk)執掌。我原本為這麼瘋要成立新機關還找大企業家來入閣,後來綜整各媒體訊息可以確認,這是擔任非隸屬聯邦政府的總統諮詢委員會,所以不是一個正式的政府部門組織。 哎呀,這真是美國總統推動改革的習慣,1937年時任美國總統小羅斯褔(F.D.Roosevelt)就有請古立克(L.Gulick)擔任這種白宮的智庫委員會專家,才有你考試要考的POSDCORB,也是推行新政(The New Deal)的要角。 但有個有趣的對比,就是前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他在第二次執政時也追求政府的效率提升。不過,安倍晉三反而是強化內閣府與中央各省廳官僚間的聯繫關係,藉由「內閣人事局」的幹部級人事統一管理,加上「次官聯絡會議」;讓高階事務官與政治領導層級的關係更緊密,以加強行政效率效能。 *資料出處:亞太倡議智庫,徐浤馨等譯(2024)。檢證安倍政權:保守與現實主義的政治,頁110-144。 美日制度不同,文化不同,選擇的手段也不一樣。但是結果會如何,我們就持續看下去。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7 Nov 2024 - 135 - #第135次尬聊:國考每年新聞報導都說不香,但是AI遇到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很香
公務人員技術類科的國考取才不易已經變成四書五經題,夠古典了。少子女化對於公私部門人才甄補面的影響也是不爭的事實。 有些硬要去扯年改的我也不想多講什麼了(都只有退休金被影響的在職資深對象或是高教老師在喊)。 事實就是行政類科綜合行政職組類科報考人數,可能是因為考科修正的關係還真的變多了,例如人事行政就是經典。 上週五11/8在台北市立大學的學術論壇,我參加了AI治理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場次, 是一場豐富的知識交流饗宴,幫考生找備考素材是順勢而為。 因為市立大學目前還沒公開相關資料,文字部分我不多撰寫,我就針對已取得作者授權和已發表的部分(研討會文章、林文燦老師評論簡報、蕭乃沂老師評論簡報)跟各位尬聊了。 個人認為,不過度依賴AI給的「結果」,提升對人事工作的數位管理能力以及善用AI人智慧輔助業務推動,是目前公共人力資源管理首要的重點。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0 Nov 2024 - 134 - #第134次尬聊:說好的報到時間卻遇到颱風假怎麼辦?
在颱風假當天更新Podcast,還配合與颱風假有關的人事管理主題真是太應景。 這兩天全國各機關的人事室都有個小煩惱,就是如果高普考分配訓練人員剛好是已經和機關約定好10/31颱風假當天要來報到,前置作業也都先準備好了,那到底要不要算他是當天報到呢? 人事行政總處和銓敘部的承辦人的電話線,應該是被各機關的人事打到燒起來了。 於是,最後就由「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的法制主管機關銓敘部來給大家一顆定心丸: 113年高普考試前於10月17日公告正額分配結果,茲因氣象署預告康芮颱風將於10月30日至11月1日影響臺灣,原已訂於該段期間報到之考試錄取人員,如遇宣布停止上班,為保障考試錄取人員權益,參照銓敘部85年9月23日85台審二字第1352959號函意旨,以原訂報到日為到職生效日。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1461&Page=7651&index=0 以世界和平的姿態,結束這個颱風天打電話問主管機關問題的世界大賽。 其實,無論從分發辦法第12條或是從上位階的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1項第3款來看,用人機關對這件事應該是有決定權限的。只是,畢竟現在的休假和公保年資從訓練期就可以開始算了,也關係到日後的銓審起算日,還涉及到年終獎金的發放比率以及訓練期的津貼,所以人事室都會小心翼翼的啦。 風強到住13樓的我感覺像是地震一樣晃來晃去,希望颱風趕快過去,國泰民安。 (本集主題大約在18分鐘左右結束,後面就是比水庫還滿的QA了XDD)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hu, 31 Oct 2024 - 133 - #第133次尬聊:這哪是行政學,根本是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命題方向
這哪是行政學,根本是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命題方向;這是我快速掃過這黃朝盟、黃東益和郭昱瑩三位老師合著的《行政學》第2版心得。 特別是和我們近期命題領域關注的面向有切合,所以一定要掌握起來。我也會很識時務的乖乖去調整一下自己的教材(含解題書)內容。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要特別留意的,就是「職務分析」方法的探討,三位老師選擇納入的是「職務分析問卷」、「關鍵事件法」、「任務盤點法」和核心能力分析。 而且心理學的五大人格特質面向也被臚列出來了。 我們就笑納吧。 關於10/17的分配訓練結果,我想說的是不需要認為一定會是屎缺或是爽缺,包持著正向態度去工作就對了;人生職涯本就不會因為一次的分配而被決定。 然後本週的Q太多了來不及回答完,剩下的會等到下週更新時再一起清。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20 Oct 2024 - 132 - #第132次尬聊:颱風假到底是要放還是不放啦?!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一個雖小的工作,因為依據總處組織法第2條第7款,總處掌理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員服務、差勤之研究建議與辦公時間之規劃、擬議及考績、考核、考成與獎懲之規劃及執行;加上差勤管理本來就是人事行政的傳統例行工作之一,所以成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的法令主管機關。 法令規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22 阿但是該辦法第9條第1項又明訂: 天然災害期間,決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及上課之權責機關(以下簡稱通報權責機關)如下: 一、直轄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直轄市長決定發布。 二、縣(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縣(市)長決定發布。 變成放不放假以地方政府為主,人事總處只是插花功能。 近期有篇論文非常有趣,是公共行政學報第66期的文章,探討影響縣市首長決定停班停課的因素,針對2010年至2018年間共1840個停班課決策加以分析。 結果研究發現:不管決定放不放假,都會被幹譙,然後放假這件事情雖然有科學證據輔助決策,但地方首長的民意支持度(或是否面對關鍵政治事件),也會成為放假與否的決定因素。 資料出處:陳智昆(2024)。颱風假決策之研究:影響縣市首長決定停班與停課的因素。公共行政學報,第66期,頁43-82。 公共行政學報網站: https://pa.nccu.edu.tw/PagePublication/Detail?fid=2500&id=636 站在我們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人事同仁面對颱風假不一定是「開心放假」,畢竟常常也會因此有不少衍伸的工作得做。 有聽友許願,會不會來弄個上榜生交流團體之類的。這個舊敬請期待,再過一陣子會看到消息的(暴雷)。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Fri, 11 Oct 2024 - 131 - #第131次尬聊:奢侈的煩惱也是煩惱
在回應上榜生奢侈的填缺煩惱前,想把這周連續三天提供成績健診的活動先總結一下,其實也就是IG那篇文: 經過過去三個晚上線上馬拉松成績健診之後,針對榜示錄取這個目標,我想跟各位說,不妨就用Shafritz、Russell及Borick(2007)的見解來思考接下來該怎麼做。 上榜,是投入個人資源取得成效(績效產出)的結果,因此備考的各項管理作為必然須將自己的努力予以系統性的整合,以利達成目標。 1.設定清楚而可衡量的組織目標,採取目標管理導向。 也就是必須先剖析自己所處環境的優勢與劣勢,設定合理的努力時間,並且把所謂的讀書成果績效指標化。例如,盤點完各個專業科目的考試重點趨勢後,每天突破一個重點,至少有1-2題的寫作輸出。 2.系統性的使用績效指標或組織績效的衡量標準,以評估組織的產出。 有系統性就必須要有全觀性,洞悉個別問題而且以大局為重。比方說,共同科目和專業科目,在高考與普考的占分比例是不同的,所以以高考為重點的考生,應該要專注在78%占比的專業科目上,並且配置較多的時間與投入資源,才是合理且合乎效益的作法;而強弱科所需耗費的比重,也就是衡量標準,自然也不一樣。 3.應用個別成員的績效考評,以助益成員間努力的調和,並導向於組織的目標。 以人事行政類科為例,行政學、現行考銓制度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三個專業科目的調和是必須的,行政學夠強,另外兩科也弱不到哪裡去。(嚴格來講,考銓還會調和到行政法) 4.使用與績效連動的激勵工具(如績效獎金),以獎酬對組織目標有特別貢獻的個人成就表現。 備考過程不會有激勵獎金,但是如果作業寫的好被讚賞、或者是討論時提出有見地的見解被考評者肯定(考評者可能是我),一定會對自己有正向激勵效果。 5.將人員和財政的資源分配緊密聯結,使其形成年度(或跨年度)的管理或預算循環。 你的時間就是預算,做好時間管理,就是做好預算資源分配的管理。我們當然不會用跨年度的方式來做時間配置,非萬不得已誰想考那麼久?但是可以用章節、概念重點等方式,加上多參加在「最後的戰役(114年高普考)」前的大小考試作能力檢驗;萬萬不要想說沒有把書讀完或是進度沒完成就不敢去參加其他考試,因為考試範圍原本就沒有讀完的一天,而且這樣會失去檢驗自己能力的機會。 6.就每一循環之結束時實施定期考核,俾益實現目標;並深入瞭解績效是否比預期來得或好或壞的原因,輔以透過考核結果的反饋,幫助新的循環的開始。 例如,地方特考或初考考完,看一下和自己高考普考時的狀態有沒有差距,這樣才能調整戰略布局(也就是一個PDCA循環)。阿不小心考上當然又是另一件事了。 最後,選擇備考,只是人生的一個選擇,不是人生的全部;選擇備考,也是學習自律與認識自己的過程,不用迷信,不用徬徨,盤點與整理好自己,在約定的時間內不斷往前邁進,無論最終成敗如何,這段經歷將會成為人生歷程的珍貴禮物。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28 Sep 2024 - 130 - #第130次尬聊:關於113年高普考人事行政正額錄取的任用計畫表
2022年的那篇6000字文,因為是嘔心瀝血之作,所以應該很難再寫一次不一樣的。 但是當年的填缺說明與分析是針對「所有的上榜考生」,而不是專為某個類科寫的。 貼文在這裡: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79gdHRSWtHDijiGa/ 既然這個節目叫公務人事尬聊,那這次我們就專門來聊113年高普考人事行政的正額職缺吧。 如果準人事同仁們需要我提供最終的選擇建議,或是還有疑慮, 那就填一下gpoogle表單,我會透過podcast或直播來答覆這些問題。 表單在這裡: https://forms.gle/vTTG2VP79vbgsaH27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21 Sep 2024 - 129 - #第129次尬聊:《人才》(Talent)還有原特三等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及現行考銓制度解題方向
今天是中秋,明天是今年高普考放榜的日子。 https://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7328 老實說,都過這麼多年了,到現在依然會像考生一樣有點緊張。 我會細數著那些用心寫作業、努力思考問題、提出問題還有在課堂上認真的面孔。 衷心的期盼著你們能在人生的航道上趕快找到一處可停泊之處;讓一顆懸著的心安定下來,也讓自己喘一口氣。 還是得多講一句,無論明日結果如何,後頭都有接續的航向;可以轉向也可以直直駛,只要有藍圖,你的世界就不會只是一望無際的汪洋,反而將會靠近充滿機會的彼岸。 這集podcast聊聊《人才》(Talent)這本書的一小部份:和面試有關。例外也提供剛考完的三等原住民族特考「公共人力資源管理」以及「現行考銓制度」作答思考方向。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ue, 17 Sep 2024 - 128 - 4.同樣是政府的顧問,怎麼差那麼多?
近期有一則聯合報的新聞,行政院長卓榮泰任命旅台的日本人士野崎孝男為行政院政務顧問。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212484 有人會覺得奇怪,外國人可以當公務機關的顧問嗎?和在台中市政府擔任顧問的蔡壁如女士有什麼不一樣呢? 事情是這樣的,野崎先生擔任的是一種榮譽性職務,這樣子的顧問要聘請幾個都可以,也沒有什麼國籍或身分的限制, 所以不僅是行政院,各地方政府的榮譽顧問都是滿天飛,不過往往都會有聘書和任期。 而蔡壁如女士擔任的是台中市政府府本部的公務人員,該職務的職稱叫「顧問」,是編制內有官等職等的有給職務,職務列簡任第12職等,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 因此,機要顧問需要遵守公務人員相關的倫理規範,但也享有公務人員的待遇福利,之前具備公務人員身分保留的退撫年資也能接續累積。 機要人員自然而然也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範對象, 依據該法第5條第規定: 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 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還有第9條第1項規定: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 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 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 上述這些規定,都是身為機要身分之公務人員參與政黨召集活動要多加留意的限制。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09 Sep 2024 - 127 - 3.個人專戶制可選的人生週期型基金洗蝦?
人生週期型基金網路上Google一下就會看到各種專業說法,但具體來說會怎麼做呢? 我覺得一個很簡單的比喻就是以100歲法則的角度看債券佔資產的比率來講。 30歲時,70%股票型30%債券型 40歲時,60%股票型40%債券型 50歲時,50%股票型50%債券型 60歲時,40%股票型60%債券型 70歲時,30%股票型70%債券型 也就是股債配置比例加起來都會達到持有資產的100%,但是根據年齡變化逐步降低風險性(股票型)資產的比率。 因為債券最大的強項是他的信用保證與殖利率,也就是他不蝕本又配息。 人生週期型基金主要的功能是年輕時適度衝浪,年老時靠擴充的資產總額藉由配息換取生活品質,最簡單的講法就是這樣啦。 自然每間基金公司會推出的選擇方案有所不同,所以理解概念後才能細細比較,也才會知道為什麼我之前說個人專戶無腦選這個就好。 有人QA問了個好問題,「人力資源的多元組合」與「工作人力多樣化」的差異在哪裡?其實就是不同情境的適用條件而已。以順著平等就業機會發展(重視各個人種、性別、年齡等平等)的「多元管理」(diversity management),來看,兩者是一樣的。可是當面臨到組織需要不通專業與的人才時,我們就會稍微淡化EEO(平等就業機會)的思考,而直接追求更多元的人力資源組合(例如政府機關過去往往沒有網路行銷專業人才,就需要從公關公司找小編)解決問題。 結論就是,以考試的角度,看這串用語有沒有搭配英文、還有情境,就可以判斷車要往哪裡開。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24 Aug 2024 - 126 - 2.蛤!國家考試辦不起來!?
考試院的例常行政事務由院本部及所屬二部一會維持運作, 而重要的決策方向以及國家考試核定,是由考試院會議決議。 所以,當立法院遲遲未行使第14屆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的人事同意權,那的確是會讓考試院空轉沒錯。 考試院會議開不了,這是真的很麻煩,依據《考試院會議規則》第2條第1項規定,考試院會議(下簡稱本院會議)依考試院組織法第七條規定,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組織之。 考試院會議開不了,真的是很麻煩。 不過,事情是不是真的那麼絕望呢? 重要人事政策無法定案,人事法制修訂作業延宕,是必然的。 但辦理國家考試這件事情,可能有一點機會可以解套。 我沒有在考試院任職過所以不確定院方打算怎麼處理,只能猜測,至少《典試法》第32條有法源可解,該條規定考試遇有颱風、地震、水災等重大天然災害,火災、空襲、傳染病或發生試題或試卷遺失、試題外洩或其他重大事故時,其處理程序、因應方式等有關事項之辦法,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現在即將沒人主政,應該算是「遇有其他重大事故時」,配套方案可以啟動了。 最後,雖有配套,還是希望不要用到,否則麻煩事多多啊!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05 Aug 2024 - 125 - 1.有關新竹市長停職那檔事
細談新竹市長高虹安停職的公務人事制度面: 1.民選首長停職的功能與救濟 公法學界通常把停職以保全處分來看,但東吳大學程明修老師有過更細緻的說明:「德國懲戒法上之停職制度,基本上可歸納為『預測撤職、剝奪退休金或免職之懲戒處分前之暫時停職處分』(準備撤免職之停職)以及『附隨懲戒之保全職務與保全調查之暫時停職處分』(防止干擾職務之停職)。」 高虹安之所以被停職,是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規定: 縣(市)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不適用公務員懲戒法第三條(現為第4條,這條每次立法院地制法修正都不改文字讓人覺得很煩)之規定: 一、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 新竹市長是民選首長,看起來上述制度設計欲發揮的功能,參考德國制度法利,比較偏向「防止干擾職務之停職」的功能。顧及民選首長的實質影響力,是合理的制度設計,也行之經年。 就處分的法律性質來看,該停職處分係經內政部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做成,是不具裁量空間的停職處分;也就是一但要建構成,須依法律做出處分。高虹安不是公務人員,不走保障法救濟程序,但可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救濟。 2.發不發俸給的討論 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法停職人員,於停職期間,得發給半數之本俸(年功俸),至其復職、撤職、休職、免職或辭職時為止。 有趣的是,高虹安不是經考試及格任用的公務人員,而是民選首長,何以能在停職期間發給半數的俸額? 公務人員之所以於停職期間仍有發給俸額的權利,是因為公務人員具有特殊的身分保障所致。公務人員的待遇最簡單的區分,分為「俸」和「給」;俸又按資績分為本俸與年功俸(本俸晉敘完之後改晉年功俸,俗稱爬格子),是基於其身分而發給的待遇,給則是依其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所應得之「法定加給」。 而公務人員在停職期間,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9條第2項的規定,仍具公務人員身分,但不得執行職務。身分沒有喪失,自然保留遭停職人員請領待遇的權利,但是因為沒有執行職務,所以不發給加給。 在過去,台灣還有中央政府與省政府的時期,政府的人事管理相較於現今欠缺一致性,特別是遇到這種非公務人員卻類推適用公務人員的制度的情形,常有爭議。而隨著1991年至2004年經過共7次增修後,待遇管理的權限幾乎都集中於行政院,但地方自治事項仍保留一定的彈性,也開始追求共識性的處理方式。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與主管機關協調後,在2017年公布作法,依據106年6月22日總處給字第1060049606號函規定,由具有行政監督權限之上級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之決定。 民選首長未經過國家選才機制的檢驗,亦不需遵守行政中立規定,其權利義務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卻能參照公務人員俸給法的規定在停職期間發給半俸,實在令人難以苟同。 較合理的解釋角度是,民選縣市長依據「縣(市)長、副縣(市)長、鄉(鎮、市)長待遇表」,待遇照簡任第14職等人員俸給支給,113年起待遇為: 本俸61,660 專業加給46,250 主管職務加給85,500 在表上也有公務人員之「本俸」。 又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4條,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其行為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情事者,準用政務人員之懲戒規定。而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第4項規定,政務人員亦適用「減俸」之懲戒處分(不適用休職、降級、記過不三種處分)。 再加上,民選首長是有「任期保障」的,雖然與公務人員的「永業保障」本質上相距甚遠,但給予部分的制度保障空間,也非不可行。 可是,「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作為裁量因素,可能需要更嚴謹的法制規範才能消彌爭議。適度修正地方制度法,不失為一種作法。 而內政部決定不發半數俸額,回歸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依法停職人員,於停職期間,「得(音:ㄉㄜˊ不是ㄉㄟˇ)」發給半數之本俸(年功俸),在目前的制度運用邏輯面,是合法合理的。但這個處分與停職處分是兩個處分,所以高虹安另外針對不發半數俸額的處分提起救濟。 一個市長因貪污而遭停職的制度討論面,不只是司法論罪科刑的討論而以,公務人事管理制度也躬逢其盛,一樣精彩。 ※參考資料: 程明修(2016)。論法官停職職務處分之制度。載於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聽編輯,公務員懲戒制度相關論文彙編第 6 輯(頁 217-243)。台北:司法院。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28 Jul 2024 - 124 - 43.為什麼政府機關不適合360度績效評估
前陣子立法院要求銓敘部研議公務人員考績制度要納入360度績效評估, 讓人覺得遺憾的是這是20年前的點子,15年前的草案,顯見提出要求的委員沒有理解政府管理實務。 目前企業組織已經不再動不動就喊360度績效評估,了不起就是360度績效「回饋」。 主要原因,一個人打考績會有問題,不代表更多人打考績就不會有問題。 可以給意見回饋,但是不能把考績生殺大權交到太多人手上,否則有冤報冤有仇報仇,沒完沒了。 而且,「多元績效評估(方法)」和「360度績效評估」是不一樣的兩件事,不是有更多評估者就是多元。 多元績效評估指的是善用不同的績效管理方案對應不同的情境,因地制宜。 比方說,在一般的工作情境使用KPI,在專案管理運用OKR,就是多元方法的應用。 因此,360度績效評估不必然等於多元績效評估。 如果下禮拜在台北沒有事,可以到思法人羅斯福教室試聽新年度課程,冷氣不用錢: https://forms.gle/SKk4dSeCPbEgunST7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22 Jul 2024 - 123 - 42.我對113年三科專業科目的看法還有考完以後要幹嘛
高普的公務員法考題,趨勢走向簡易化而非複雜化,再過幾次考試看看是不是維持這個風格。 高普的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考題,就像葉丙成老師說的,「時代在進步,學校老師也在進步,期待補教傳統名師們也能一起進步」。 高考現行考銓制度考題,覺得可惜,應該有更好的出題方式,但或許也是進退維谷,只好選擇有點回頭路的出法。 如果把準備國家考試當成一份工作上的提案,考完以後就像是你很努力地寫了一個企劃案給業主,現在就是在等業主決定給不給過。 所以,這段時間當然可以準備別的提案,也可以在忙完一個專案後休息一下。阿要是提案業主不買單,就罵一聲X然後繼續準備別的提案就好。 持續充實自己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出去旅行、龜圖書館和運動,受到經濟因素限制的話,夏天的圖書館冷氣吹免錢喝水上廁所也都不用錢,是個好地方。但建議要讀非國家考試的書,藉由不同的刺激,見識才能更廣博,思路也會更敏捷。 我是有找時間重溫《萬曆十五年》,讓身陷改教材改講義改書循環中的自己偶而轉換一下心境。不然一直都在看法律看管理的資料看到很饜足阿……。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15 Jul 2024 - 122 - 113年高考三級公共人力資源管理速解
相較於普考,高考三級更加靈活,更重視問題分析解決的合理性。 還有一天,讓我們繼續前進! (我其實本來1700就要上傳,結果兒子發高燒衝去看診所以現在才傳……)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07 Jul 2024 - 121 - 113普考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速解
開獎了,不囉嗦趕快速解一下。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Fri, 05 Jul 2024 - 120 - 39.考前壓壓驚,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32期
先用身體實測回饋結果告訴大家,如果不是第一次中Covid的話,應該還是可以趨近於正常發揮。 雖然說我錄音時直接忘記7/5就要考普考,算考試日期都算7/7的高考。 本期國家人力資源論壇根本是考前複習,不是說就會考那些點,而是可以藉著考試院「政策行銷」的機會, 把自己讀過的相關概念再順過一遍。 https://www.exam.gov.tw/NHRF/ 這兩天如果你是那種跟我一樣考前反而會興奮不容易靜下來的人,那就去解新問題讀資料,幫助自己把時間用在對的地方。 如果你是屬於考前看到新東西會怕怕的那種類型,那就把已經照顧好的內容複習好就可以了。 沒有絕對的方法,只有最適合自己的方法,只要是能持續變強到上考場前的方法就是好方法。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ue, 02 Jul 2024 - 119 - 38.國家菁英季刊幫你整理考點
增列缺額出來了,人事行政高考三級上榜率4.7%,如果抓8成到考率,那也有6%,相較一般行政錄取率依然較高。 最新一期國家菁英季刊和行政暨政策學報出刊,剛剛好落在入圍截止線。 會不會被命題我不知道,但是都有非常好的概念整理和引導,很值得協助複習。 國家菁英季刊推薦你看馬群傑老師和江宗正處長的這兩篇文章: 〈文官核心職能轉換與口試考選制度之改革趨勢:多元取才的觀點〉 〈我國國家考試口試實施現況及未來精進策略〉 https://wwwc.moex.gov.tw/main/Quarterly/wfrmQuarterly.aspx?menu_id=64 而且江處長直接幫你畫表列點整理,我都懷疑他在幫忙做總複習了。 行政暨政策學報自然是要看AI那篇,出現在行政學機率較高: 〈人工智慧風潮下公共服務制度設計策略與法規調適作為之研究〉 https://pa.ntpu.edu.tw/journals 如果你複習到心煩意亂,看看一些新鮮活水持續學習會很有幫助。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26 Jun 2024 - 118 - 37.一般警察三等人資考題解題方向及公共人力資源管理關鍵議題
三等人力資源管理考題都沒有「公共」,可是都可以自主加上公共味道,嘗試練習找一些資料寫架構看看。 施能傑老師的書的原始文章出處如下,可以自行Google,都看得到: (案章節排列) 施能傑(2012)。政府人事管理法令的管制品質分析。行政暨政策學報,第55期,頁1-30。 施能傑(2016)。政府部門女性公務人員的代表性分析。台灣政治學刊,第20卷第1期,頁169-227。 施能傑(2006)。政府薪資績效化的政策設計。公共行政學報,第18期,頁51-84。 施能傑、曾瑞泰、蔡秀涓(2009)。美國、英國和日本中央政府初任文官的甄補制度介紹。國家菁英季刊,第5卷第1期,頁13-34。 80%法則的出處是這個,但是比較難一點。 黃昭元(2012)。論差別影響歧視與差別對待歧視的關係─平美國最高法院Ricciv. Destefano(2009)判決。中研院法學期刊,第11期,頁1-63。 另外,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刊誤表在這邊,讀友可自行下載: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McoZXxt0H4xwnRFY0ThkQ7AV9TvTv8Kn/edit?usp=sharing&ouid=112207634750410473080&rtpof=true&sd=true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19 Jun 2024 - 117 - 36.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數據趨勢小提醒
江湖傳言說施能傑老師的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辣兩本一定會考,讓考生們心驚驚。 先不論江湖傳言如何,先前有人敲碗,於是在考前我就來分享辣兩本的要點。 這集先談《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實踐:數據趨勢》 不要誤會,數據圖表不可能用背的,是要會解讀。 長期以來國考考生被補教產業訓練到沒有答題範本就手足無措,愛追求標準答案。 唯有數據解讀的測驗可以擺脫枷鎖,若是真的考個幾題反而令人心情愉悅。 要會的是資料的「定性」,尤其是施老師這本書對於「人力資本」的定性,用的是比較寬廣原始的界定。 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指的是國民和職場上工作者的經驗和技能的經濟價值。通常使用教育程度、工作年資及職務歷練等劃分。 其實這和Lepak與Snell的界定沒有衝突,因為LS二人組是更進一步的用價值性和獨特性去劃分人力,再主張組織應該聚焦於對組織有實益的人力資本面投資。 不過要是考試的時候出現人力資本的界定或是要你分析圖表,記得想到原始定義。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關鍵議題》下集再談。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12 Jun 2024 - 116 - 35.含金量超高的113年憲判字第6號
在法律面看起來,是平等原則和明確性原則在特種考試考選條件限制面的探討。 但更有價值的是,大法官運用人力資源管理概念。 代表性官僚理論之於平等就業機會的基礎是「消極代表性」,也就是須按整體人口組成的統計分布去計算,考選制度是否有過度排除某一族群的現象。大法官採納了以下的量化數據論證: 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6年至109年之統計資料,在符合系爭考試之應考年齡範圍內(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國人男性平均身高約為172.0公分,女性約為159.5公分。系爭規定一雖考量國人男性與女性之平均身高差異訂定不同最低身高標準,惟實際上系爭規定一將男性最低身高限制定為165.0公分,遠低於國人男性平均身高7公分,就身高百分等級常模而言,排除僅約10%之男性,使絕大多數男性均得通過身高限制,而得以報考系爭考試;然而,對於女性而言,反而定為高於國人女性平均身高0.5公分之160.0公分,排除約55%之女性。是系爭規定一適用結果,呈現僅排除約10%之男性,卻排除高達55%之女性於應考資格外之現象,其性別差異度至少已具統計上之顯著性,且根據歷年國人身高統計結果,此性別差異在統計上之顯著性亦呈現長期穩定狀態。綜上,已足認系爭規定一構成對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之不利差別待遇。【26】 另外,大法官還談到「多樣性」的概念, 爭規定一在形式上雖未排除女性之應考資格,並依男女平均身高之差異而設定不同最低身高限制標準,惟並未慮及在各該身高限制下所排除之性別群體比例是否相當,致使系爭規定一對女性形成較男性更為嚴格之身高限制,使實際上女性符合應考消防警察人員資格之人數,遠少於男性得以應考之人數。依關係機關統計數據,截至111年我國消防人力男性占比為88%,女性為12%,系爭規定一之適用結果無疑更加深消防警察人員男女人數之懸殊比例,亦導致整體警消工作環境與文化,持續依男性之需求而為配置與定義,不利於女性人力之參與。【30】 鄉親啊,這判決含金量就是阿那麼高爹斯。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ue, 04 Jun 2024 - 115 - 34.被立法院三讀的退稿
評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投書中的其中一段: 現行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是否能對「有心說謊」的公務人員處罰,進而發揮打假揭弊的功能呢?答案是肯定的。現行法第8章,從第45條以下,賦予立法委員設置調閱委員會之權力;而且,第48條明文指出: 「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也就是說,立法委員早就擁有對有心隱匿事證的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在院會決議後開啟追究責任之程序。 我國憲法第24條明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因此,公務員因違反應遵守之義務,應負「行政責任」。追究責任之作法包含懲戒途徑,須經監察院彈劾或行政機關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認為公務員有第二條(違法失職或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行為)所定情事,應付懲戒者,應將彈劾案連同證據,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參照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 「各院、部、會首長,省、直轄市、縣(市)行政首長或其他相當之主管機關首長,認為所屬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者,應由其機關備文敘明事由,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但對於所屬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於薦任第九職等以下之公務員,得逕送懲戒法院審理。」(參照公務員懲戒法第24條第1項) 可知,公務人員之處罰,如移送懲戒,除了監察院主動調查彈劾外,通常是經由機關對個案再三斟酌後,蒐集證據移送懲戒法院與監察院,最後經過法學專業訓練的法官審理後作出判決。而目前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讓立法委員也能將公務人員移送懲戒,目的是警示行政機關,面對立法委員調查時不得因包庇下屬、迎合長官等陋習,而選擇刻意提供不實資料或不提供,已經是種強化立委職權以制衡行政機關的強硬手段。 質詢是為了釐清疑慮,不是為了冠人罪名;立法委員因對質詢的答覆不滿即可移送政府人員懲戒,恐將顯得既躁進又蠻橫。如真有疑慮,只需要進一步依現行法律規定開啟調查即可。 此外,公務員懲戒責任是專屬於公務員的責任,懲戒法第22條第1項規定: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其同一行為不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亦同。」 可以發現,倘若違失行為事由涉及刑事責任,或是有其他可以併用的行政處罰手段,不會因此而讓公務員免受懲戒處分;要處罰公務人員的方法太多,立法委員只要稍微熟悉制度,無須再巧立名目亦可達成監督與威嚇效果。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29 May 2024 - 114 - 33.兼職新函釋但不影響基礎解釋
銓敘部在上周一連出了2個有關兼職規範的解釋令,但都是補充性質,不影響基礎解釋。 113年5月10日銓敘部部法一字第11357028451號令,在補充服務法第15條第6項行為的說明,把事情說清楚,就是自己出席自己的打書活動,安啦。 113年5月13日銓敘部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1號令,是因應網路社團的興起,這年頭要運作可以募資可以線上討論可以加密貨幣換錢錢,誰還一定要去內政部登記,所以就把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和5項的規定講得嚴一點。 來啊盡管問,不用怕問笨問題,帶著問題去考試結果弄錯或是不會才是笨。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20 May 2024 - 113 - 32.考前服務啟動,人管條例想修
又到了每年的考前倒數兩個月,照過去兩年的慣例啟動考前服務。 考生有相關學習上以及複習的問題,都可以藉由podcast評論留言區或是IG私訊我提問, 接下來的集數會以解決考生問題為主軸。 建議關注一下考試院的會議紀錄 https://www.exam.gov.tw/News.aspx?n=3820&sms=8957 考試院第13屆第183次會議紀錄內容中,提及人事管理條例的修正,考試委員們的觀點都可以拿去用, 說不定也是命題的參考資料之一。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2 May 2024 - 112 - 31.國旅卡不用廢,純福利化就好
一些對考生的觀察。 如果陷入「差一點點考上」的困境,唯一解決之道就是「追求卓越」和「盡心盡力之後交給上帝」。 目前的國旅卡規定版本,是108年和立法委員許智傑合作的結果,當時希望一步到位,不過後來沒有成功,變成優化。 https://tw.news.yahoo.com/%E7%AB%8B%E5%A7%94%E8%A8%B1%E6%99%BA%E5%82%91%E6%90%B6%E5%85%88%E5%85%AC%E5%B8%83%E5%9C%8B%E6%97%85%E5%8D%A1%E5%A4%A7%E5%B9%85%E6%94%BE%E5%AF%AC-000000907.html 國旅卡的補助依據是「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https://ebasnew.dgbas.gov.tw/PublicinsideAudit/Detail/0/782 近期立法院那邊又有所討論,人事總處也做出回應,其實釜底抽薪之道,就是直接把未休假的當日薪資換算好,該發多少就發多少,然後另外將國旅卡變成純福利的補助; 不要扣東扣西,也不會製造一大堆的管制問題。 =======解題書勘誤表====== 底加: http://publish.get.com.tw/publish/Control/Pictures/BookAdd_pdf/51MG110903-1.pdf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Fri, 26 Apr 2024 - 111 - 30.年金改革終止了嗎?
當然沒有,可能有中指但是肯定沒有中止。 在野黨提出的訴求是讓目前適用112年6月30日以前退撫新舊制的退休人員,不再逐年調降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今天正式表決通過。 106年退休資遣撫卹法涉及與退休金給付有關的修正重點主要有三個: 1.支領全額月退休金年年資年齡增加,等於是實質面延後退休。 2.基數計算改採平均俸制度,不再使用最後在俸額,拉到15年均俸避免提撥與給付失衡。 3.在118年前逐年降所得替代率調降,以40年年資為例,從77.5%調降至62.5%。 因為公務人員的待遇結構普遍是俸大於給,加上俸會隨年資與職等增加,因此基數是俸額的二倍這個基礎上,即便所得替代率調降至62.5%其實也不至於太吃虧。不過,我其實樂見這次的調整,因為唯有終結年改的爭端,才能讓諸多制度面的問題不再動不動就被扯到和年改有關而走不下去。 至於112年7月1日以後的制度會不會改回去?欸~~~阿就少子女化了,你要有要生,而且要多生幾個,改回去才有用捏。 至於修正後的法案會如何?以備考的角度來看,除非主管機關銓敘部狂奔,不然高普考之前應該是不會出來啦。 ============不算工商的工商分隔線============ 解題書勘誤在這裡,有購書的朋友請下載使用: http://publish.get.com.tw/publish/Control/Pictures/BookAdd_pdf/51MG110903-1.pdf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Fri, 19 Apr 2024 - 110 - 29.備考小禮物,開放政府的組織變革策略
擴充自己的文獻閱讀量,除了能幫助自己從制式化的補教書籍中解放以外,還能找到一些小禮物。 《行政暨政策學報》第77期,黃東益老師和在美國念博班的學弟黃宗賢(厲害厲害)寫的〈當政府開放,「後臺」準備好了嗎?開放政府革新下的組織變革策略〉一文。除了能適度補充一些和數位治理有關的知識物件外,還可以看到一個論述架構: https://pa.ntpu.edu.tw/journals 1.宏觀:組織制度與結構層次 2.中觀:組織作業流程層次 3.微觀:組織內個體層次 (原文是「宏觀層次:組織制度與結構的變革」、「中觀層次:作業流程的變革」、「微觀層次:人員認知的變革」) 這也是一種很好用的觀點,也可以發現有常見的各種人力資源管理措施需求分析的論述操作方式。 解題書的勘誤表做好送給出版社了,希望速速能公告上網。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ue, 09 Apr 2024 - 109 - 28.關於AI我的想法有點改變;哎呀日本人事評價制度竟然這樣
被某個老師cue,所以這集開頭先聊聊我如何看AI對公共人力資源管理,不過不是考題面,因為這種考題已經考過了。 銓敘部幫考生們重新整理了考績制度的議題,以及提出他們的政策主張。以考試的角度來說,這期國家人力資源論壇就是超級重要的啦! https://www.exam.gov.tw/NHRF/ 個人建議,備考用書的答題內容都可以配合本期內容微調。 讓我一直很在意的一個點是,主要國家的制度比較在官方文獻中都沒有少過。尤其是這次提到2022年日本人事評價制度的改革,竟然也將過去普發勤勉津貼的做法終結了,改成只有較優的等第才有勤勉津貼,這是個獎金化的路線。 https://www.jinji.go.jp/seisaku/kihonshisaku/jinjihyouka.html 對照人事院官方網站資料確實也是如此,應該還可以持續觀察霞關公務員對這個改革的反應。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01 Apr 2024 - 108 - 27.半俸不是半薪,要審議就要蒐集充分資訊啦X
近期兩則新聞可以是考點也可以是制度議題的思考點 一則是台北市社會局員工販毒,停職發給半數俸額的問題。除了基本的半俸不是半薪,以及機關具有完全的裁量空間等觀念以外;本案因為機關先送懲戒,又在懲戒法院開始審理前對當事人作成考績免職處分,顯現出111年憲判字第9號指稱的雙重程序負擔的問題。 另一則是人事總處主張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不需要納入基層代表的這題。我同意這與勞工的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屬性的確不同,但不代表按照現在的運作方式就能合乎待遇調整方式的科學理性和政治正當性。 可以調整組織或是另外設置商議機制,都比人總展現高傲的態度回應來的好太多(好的這題我罵很兇)。 這兩天拿到實體書了,結果發現最後一次校稿挑的一些錯漏竟然沒有給我改到!氣死,已經跟出版社說會用線上勘誤專區的方式處理,金價拍謝。 另外就是,我有丟訊息給之前幫忙抓漏的小天使(陳財佑)們,詢問贈書的寄送地址。如果有漏掉的還請趕快私訊我,感謝。 《現行考銓制度(含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申論教戰手冊》這邊訂購: https://publish.get.com.tw/Book.asp?BKID=18160&f=publishfb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hu, 21 Mar 2024 - 107 - 26.沒有一定要二擇一啦
新集ON,談近期的調查表和高考新考科準備之道。 銓敘部再度調查公務人員協會法的修正意見,個人認為要留意公務系統和企業的差異。德國其實有雙軌制度,留著協會,也成立工會,沒有什麼不好。 所以如果是我,我不會選擇「贊同」非協會變工會或「不贊同」只要協會的選項,我會選擇寫「其他修正意見」。 今年高考,人事行政和法律廉政都會被「行政學」高度影響。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本來就是由行政學的領域細分出來,所以行政學的作答實力也會影響到人資的作答實力。考銓制度的影響也很直接沒錯,但是遇到學理運用時和行政學相似度會更高。 廉政是因為刑法刑訴合併破壞力降低,加上公務員法近期考生實力都因為跳脫舊觀念而有所提升,所以就回到行政學這個「法律人」不容易搞定的科目上分勝負。 阿要和各位服務對象報告一下一些購書參考資訊: 如果是思法人的題庫班,無論是考銓還是人資,我都會運用到《現行考銓制度(含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申論教戰手冊》(人資加補充講義),所以如果你有購課,應該就不用再購書。 高點的申寫班,我只在考銓使用《現行考銓制度(含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申論教戰手冊》,人資不會用到這本。 至於高點考前的狂做題班,他們叫我一定要另外生東西……所以上課時也不會用到教戰手冊。 最近兒子都故意亂入,我結束錄音後他就安靜不講話了。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hu, 14 Mar 2024 - 106 - 25.欠到地特放榜欠太久了趕快出來還
終於更新了。 無論是考選部還是考試院,近期一些對外的溝通都顯得不順利。沒辦法,政治環境有點不一樣,自然應該多小心謹慎。 我覺得也是很值得討論的題材。 QA多多,趕快清一清。 恭喜地特上榜的同仁,往前邁進大大一步。之前的Podcast可以回聽,填缺邏輯一直都是那樣沒有變。 也歡迎和我分享你的喜悅,不管是透過什麼樣的方式(有付費或沒付費XD),只要我提供的訊息幫助你走過這段歷程,都是我的榮幸。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06 Mar 2024 - 105 - 24.考績法修正草案再修正修修修
這次考績法修正草案是以110年送考試院院會的版本再調整,主要針對考績等第與各等第的法律效果再修正。 銓敘部的長官同仁得罪了,我噴一下不是因為不認同草案內容,而是覺得一個很用心規劃的案子也要先想好政策溝通的方式, 不然很容易白忙一場,已經有太多前車之鑑。 除了政策溝通面以外,對於草案我的建議是: 1.比例當然可以定,但應該授權各機關考量自身年度業務特性以及經費運用空間訂定,再定期核定審查,給「框架性」空間即可。不需要直接在考績法鎖死。 既然111年憲判字第9號確立首長考績懲處權限的正當性,那就生殺大權給完整,請首長負起該負的責任。 2.既然選擇大修,又走了績效敏感導向路線(認識我的都知道我是偏好非績效敏感考核派),那不如順勢再把考績獎金發放給予彈性,年功俸到頂的人也不用硬梆梆只能拿少一點,給予1.5-2個月獎金的彈性空間,省去推動改革的阻力。我之前研究過,這對總人事費影響其實還好。 3.考績的處分性質要有所區分,並且考績委員會分為內聘與外聘,若涉及職場霸凌、性騷擾等等非工作績效事由,須由專家協助認定之事實,應以外聘委員會處理。 4.配合俸給法修正草案一起做,年功俸有拉高,爬的格子變多待遇也變多,阻力會變小。 5.藉此修法機會將高階文官職之考核方式另定,不要只是用主管非主管分,薦任委任主管也一堆,還有很多是一人主管根本就不算領導職主管。 好啦阿哩阿碎念一堆,還是很正向的認可這個修正方向,對於年輕一輩是好的。 然後把考績獎金和年終工作獎金混為一談的都去給XX 農曆年期間聽說有上了兩部三太子影片,在這裡: 上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PVUtxfoY4&t=801s 下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YjVFmeZVXY&t=11s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Fri, 16 Feb 2024 - 104 - 23.新進人員訓練要強化汰除功能了嗎?
農曆年前更新。 近期考試院所屬兩部一會委託研究和出國報告紛紛上線;考選部去韓國、銓敘部去新加坡的考察報告改寫後已經刊登在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 我推薦看保訓會的委託研究,新進公務人員汰選機制之跨國比較研究。 https://www.csptc.gov.tw/News.aspx?n=3934&sms=12398 如果還要拚戰身障特考,考真正末代的各國人事制度,那近幾篇的出國報告應該就會是命題重點。而就考銓制度和公共人力資源管理角度,保訓會的委託研究有分析現況問題以及試圖提供解方,價值度較高。 那個,在applepodcast提問我堅持要有5星才會回復喔,科科。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03 Feb 2024 - 103 - 22.考公務人員人數減半,鐵飯碗生鏽了嗎?
不好意思,接受特定媒體採訪的公行系老師,得罪了。 拜託,學者若是點出問題也要給予合理的政策配套方案,不要盡講些牛頭不對馬嘴的建議。 近10年考公務人員的人數變化一定是變少,不過要不要看看近20年? 《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18期曾經用數據檢驗過,讓我們複習一下。 阿沒有回到 applepodcast的提問,下回再來。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ue, 23 Jan 2024 - 102 - 21.政治的激情後,是行政的開始
本集是選後談話時間加QA,因為先前出版社追殺,所以就忍痛暫停錄音兩周,書改的差不多了就趕快來錄。 最近有幾個事件值得留意, 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表一凍結,原適用表一人員改用表二,這也算是種策略方案。 考試院94周年院慶活動舉辦了「112年度考銓資料庫分析研究成果研討會」, 跟你保證,之後要是有出現在官方刊物上,絕對影響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命題風向。 政治的激情後,是行政的開始;面對新的政局,常任文官們的新挑戰很快就來了。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4 Jan 2024 - 101 - 20.紅豆妹媽媽懲戒法庭 112 年度清字第 48 號和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9期
懲戒法庭 112 年度清字第 48 號應該是近期對經商行為判斷很有幫助的判決, 因為被付懲戒人並非公司商業主體,而是以個人身分, 判斷標準有服務法第14條「商業行為」事實(長期的業配合作與代言費收入)和「勞務報酬」,這也是和第15條第2項反覆從事同種類行為之業務以及第6項法定工作時間以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肖像權之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等行為之差異所在。 這期國家人力資源論壇寶藏很多啊,不只是為了準備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可能考點,也是種相關知識補充。 https://www.exam.gov.tw/NHRF/ 然後理財問題已經到了回答信貸問題了啦XDDD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30 Dec 2023 - 100 - 19. 用破音來談地特公務員法考題評析和最新一期文官制度
還是要服務一下公務員法的學員,本次地特的考題公務員法三等和四等就是, 友善到不行,有夠好處理。不過還是會直指廉政考生學習公務員法的罩門, 就是太習慣一般性法律概念的運用,從而忽略官制官規的政策性目的,所以被問到基本法理就容易烙賽。 不過我應該都有講解為什麼要制定這些規範,所以安啦。 本期文官制度個人認為最有意思的,是陳文學教授的書評, https://www.exam.gov.tw/News.aspx?n=620&sms=9323 Nicole Cvenkel所著《公部門的員工心聲、人力資源管理與領導力:多層次的工作福祉》 多層次的工作福祉其實是現代政府管理應該有的思維,不單單僅止於考試用。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hu, 21 Dec 2023 - 99 - 18.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學習上buff的專書出版
還會有誰的書?就是施能傑老師的書。 錄課地點和出版社距離很近的好處,就是馬上可以去拿書不用等,爽啦。 雙葉出版社網站: http://www.yehyeh.com.tw/ 共12章,是施老師教學和研究生涯的關注焦點,常常也是命題焦點XD,一次導讀完畢,如要想要加強功力上buff,歡迎來一本。 阿但是如果連基本功都還沒有,請先不要貿然嘗試。 看完以後有一個好消息和一個壞消息,好消息是我被課的內容方向是正確的,壞消息是各位鄉親各國沒有走哇哈哈哈!但是不要過度擔心,之後比較行政的呈現方式都是限縮在特定的制度討論,而且會很具體,不會有看到鬼的問題。 上級忘記附連結,如果在行政學或地方政府與政治想防守「地方創生」這個考點和概念,歡迎看高維奇的影片,一樣講得有夠好。 影片網址: https://youtu.be/lA0c2J4BVPY?si=6EneAtbpqd-WI5e2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hu, 07 Dec 2023 - 98 - 17.各國高階文官培訓其實骨子裡邏輯差不多
保訓會在11月23號的新聞稿,有這一段話: 保訓會報告中指出,國外高階文官培訓兼採已任職人員領導力訓練及潛在高階人才能力培養等途徑,美國將高階文官核心能力作為訓練發展指南;英國以多管道發展具多元性的未來高階人才;韓國以職能評鑑作為個別能力診斷及訓練強化之基礎;日本著重體驗交流及服務使命感;新加坡重視高階領導者作為師徒指導的效益。保訓會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提供簡任第十職等以上優秀文官之整體性帶狀訓練,重點培育各機關推薦儲備人才,養成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高階文官,為具有創新導向的國家人力資本投資策略。 看起來,好像有點不一樣,但是其實培養核心人力資本的手法,核心理念都是一樣的。 ==========活動分隔線========== 《活得像個穿制服的人:我是警察》職涯分享暨簽書會 讓現職警察前輩——王惀宇 帶領大家更加認識警察 寫給臺灣的7萬名警察,也寫給一般民眾 希望突破對警察單一樣板的想像,促起社會整體的覺醒 想把新書帶回家並獲得王惀宇親筆簽名 【講者介紹 王惀宇】 現職警察,從事第一線警察工作超過十年 《活得像個穿制服的人:我是警察》作者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碩士 ⠀⠀⠀⠀ 時間:12/05 (Tue) 19:00~20:30 地點:思享森林咖啡共享空間 費用:250元 (現場場含一杯飲品) 現場場報名連結|https://reurl.cc/5OxX7V 線上場報名連結|https://reurl.cc/gaANgb ==========考前講座分隔線========== 地特考前講座影片 https://youtu.be/grbA-L5jugc?si=SQ4ZmEgi0qiSRH0m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02 Dec 2023 - 97 - 16.不務正業情境下和理財初心者說的心裡話
之前有辦過一場給新手公務人員的理財講座,那時候時間不多所以簡單說說, 這場給大學生的理財新手課時間比較充裕,有2小時,所以就講比較多啦! 當成是個備份,也提供給上次活動沒有能參與的人參考。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Fri, 24 Nov 2023 - 96 - 15.動物園保育員危險加給調起來,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也調起來
保育員的危險加給調整,明年1月1號開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也提出修正草案,調增慰問金發給額度。 以測試命題風向的角度來看,這是兩件地特前的大事,都和待遇福利有關。 差別在於,前者是「非公務人員」,使用公務人員加給制度的制度邏輯是幽趣的現象(經請教專業人士,是因為以專案持續進用技工工友,比照公務人員加給發給) 後者將遺族照顧的報償額度再拉高一階,受傷慰問金、失能慰問及和死亡慰問金全部增額,執行危險任務而導致全失能或死亡,慰問金額度拉1000萬NTD,我個人認為這個草案應該就會順順修正完成。 套句和以前的老本行有關的說法,公務人員遺族照顧的待遇條件,真的是無人能敵,太強了阿……。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hu, 16 Nov 2023 - 95 - 14.112年升官等考試考題處理起來
現行考銓制度 簡單啦!只是要留意第二題,訓練進修的比較要留意一下,你萃取的比較條件是什麼。第四題還是我高考前講座給的資料。 各國人事制度是比較複雜一點。 第二題英國的訓練機構可以概分五大部分: ㈠受1968年富爾頓報告(Fulton report)影響,成立文官學院 ㈡受1989年續階計畫(The next step)影響,轉型為執行機構 ㈢布萊爾政府現代化改革影響,轉型為智庫 ㈣配合文官改革增加自主性與權限 ㈤配合治理任務,改制為文官學院提供訓練服務 【資料出處】 1.張明珠、吳瑞蘭、邵玉琴(2010)。99年度英國公務人員培訓業務考察報告,頁6-8。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未出版。 2.廖興中、賴怡樺、蔡雅琄。公務人員數位治理職能培訓之研究—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法定訓練對象為例,頁134-151。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0年度專案委託研究,未出版。 第一題和第三題都考古題,第四題算是論述題,看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的討論你應該就會有概念。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08 Nov 2023 - 94 - 13.和日本人喝了兩天的我,俸給法修正草案來了,QA清完了。
公務人員俸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核心修正理由: 契合實務運作需要,建構更臻完善之公務人員俸給法制,合理維護公務人員權益。 我選的重點: 1.修正提高委任第一職等起敘俸級,與延長委任第一職等至第四職等、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及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之年功俸俸級,並齊整簡任每級俸級之差額;增訂現職人員俸級、俸點異動之改支作業,由銓敘部辦理。(修正條文第四條) 2.為落實停職人員權益照護,將依法停職人員於停職期間「得」發給半數本俸(年功俸),修正為「應」發給半數本俸(年功俸);配合公務員懲戒法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規定,修正該等人員後續得否補發停職期間未發給之本俸(年功俸)之情形、條件及期間;將失蹤人員區分為因公或非因公失蹤兩種態樣,合理規制失蹤人員給俸。(修正條文第二十一條) 和日本公務員交流帶他們參訪是非常有趣的兩天,但是我的腳和背就痛到今天,應該是手術過後喝最多酒的兩天科科~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hu, 02 Nov 2023 - 93 - 12.來了啦協會法修正草案來了啦!
千呼萬喚各位鄉親我們協會法修正草案出來啦。 要我來整理的話我覺得最重要就兩大點: 1.增加特種人員公務人員協會,也對應他的管理層級。 2.得建議事項明訂參與權,得協商事項增加,而且明定勤休為得協商事項。 說實在的,這幾年的觀察下來,我變得比較逆風來看協會和工會。 我不認為協會要是「工會」,協會反而更適合成為「公會」, 公會和工會不能公工不分,所以之後有關公務員「工會」的發展, 不如就把協會法的修正當成是一個墊腳石,另外朝公務人員工會法去處理。 而要不要有和勞工一樣的工會,這又是另外的課題了。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25 Oct 2023 - 92 - 11.語速加速的最後一次各國備考心法
各國要考好最重要的關鍵,就是自己要知道自己讀了什麼? 很像廢話卻是超級重要,因為要說得出來那個國家的國情文化和制度的羈絆關係, 還有重大事件或外環境趨勢對制度改變的影響。 其實,涉及到制度變革的概念,各國和考銓的心法是一樣的,差別在於各國的歷史味重了點。 (旁邊好像是教醫事相關科目的老師,被我發現有偷笑) ==========持續推廣活動訊息=========== ※活動資訊 〈台日公務1034交流座談會〉 時間:10/31 (Tue) 18:00~21:00 地點:思享森林咖啡共享空間(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45號2樓之1,近台電大樓站2號出口),可線上參加 邀請日本「四七會」(よんなな会)創辦人脇雅昭先生與現任理事島田龍男先生來台,和我們分享日本公務員推動觀光、教育、數位轉型(DX)的經驗。 報名連結: https://reurl.cc/y6YOXa 日本四七會網站: http://47kai.com/ 另外,同場也邀請在Youtube有23萬人訂閱的吉田社長分享他的台日經營學。 吉田皓一先生創立的吉田媒體集團,轄下的《樂吃購!日本》,是台灣、香港繁體中文圈裡最大的日本旅遊、藝能、文化、購物、日語學習的媒體。還曾在2016年1月,獲得《日經優秀製品服務賞2015》「日本經濟電子版賞最優秀賞」,而其臉書粉絲專頁「日本人の日本旅遊指南」的累計按讚人數亦超過80萬。 CSR天下報導: https://csr.cw.com.tw/article/41354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16 Oct 2023 - 91 - 10.四七會(よんなな会)及考銓制度考試聖經新書介紹
大力推廣活動的時刻。 這不算是新的NGO組織的第一場對外活動,但是算是有關連性的活動。 經過6年的非官方公務團體經驗,以及自己身為一個國家考試考輔產業的工作者,我時常思考著應該要做些什麼事情,是可以協助有公共服務熱忱的年輕公務員,得到更多的治理職能、更寬的眼界以及更多的職涯發展機會。 台灣公務員的取才方式,涉及到社會既定印象框架以及產業鏈的影響,一時半刻不易改變「在書海中徜徉」的「十年寒窗苦讀」風格。 以教科書知識作為考試科目的作法,未必不能篩選出將相之才,但是肯定形成知識的偏狹化,更不易確認個人的適性與否。而公務體系內的教育訓練有它的先天侷限,眾多結構性的問題使得「增能」不易在制度內以訓練實踐。 最大的麻煩是,考上公務員的大多根本不知道他會面對什麼樣的工作環境、組織文化還有所需要的正向心態及能耐。 即使國家考試模式明年開始有所變化,但那是些微漸進的前進。因此,在國家考試制度更加進步化之前,我想做點什麼事彌補這條「失落的連結」。 於是,這一系列的講座與活動就這樣展開了。 活動一: 【小編要發瘋!!!-談社群經營與公共政策推廣】 講者介紹 廖郁雯 🔺「輔大灰姑娘 FJU Cinderella」共同發起人 🔺曾任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 🔺現任 洪申翰立委助理 曾獲 🔺公視《有話好說》節目 🔺年代《年代向錢看》節目 邀請分享醫護人員防疫困境 我和郁雯結識,是因為工會活動,他在非常年輕的時候(現在還是非常年輕)就積極投入百貨公司櫃姐與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活動,他習慣用極度有限的資源創造各種行政庶務的小驚奇,以及不時嘗試大膽突破。 在從事公共事務的歷程中,他有從零到有的能耐。 我們或許有在一些談話性節目看過他,你也可以搜尋他的名字看見他的投書軌跡(連羽毛球都可以講)。 希望藉由他的經驗分享,讓即將步入政府機關的你有更多的反思,更多樣的觀點,以及更多的勇氣。 除了來思享森林喝點小酒吃個點心低消250 NTD以外,活動也開放線上報名,經由線上直播參加的話是100 NTD,報名資訊在這裡: ⠀⠀⠀⠀ 時間:10/17 (Tue) 18:30~20:00 地點:思享森林咖啡共享空間 費用:現場250元(現場場次含一杯飲品),線上100元 現場場報名:https://reurl.cc/0ZZbN9 線上場報名:https://reurl.cc/7MMA1d 活動二: 【台日1034啟動】 台日友好,進入第一線公務員與公務員的交流互訪階段。 返觀台灣公共治理協會X思享森林共享空間 邀請日本「四七會」(よんなな会)創辦人脇雅昭先生與現任理事島田龍男先生來台,和我們分享日本公務員推動觀光、教育、數位轉型(DX)的經驗。 日本四七會網站:http://47kai.com/ 另外,在Youtube有23萬人訂閱的吉田社長也來了!吉田皓一社長創立的吉田媒體集團,轄下的《樂吃購!日本》,是台灣、香港繁體中文圈裡最大的日本旅遊、藝能、文化、購物、日語學習的媒體。還曾在2016年1月,獲得《日經優秀製品服務賞2015》「日本經濟電子版賞最優秀賞」,而其臉書粉絲專頁「日本人の日本旅遊指南」的累計按讚人數亦超過80萬。 報名資訊及連結: https://reurl.cc/y6YOXa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08 Oct 2023 - 90 - 9.不是只有會考而已的112年憲判字第15號
我覺得大法官有點語無論次所以我也語無倫次(又放肆大逆不道)。 認真來講,112年憲判字第15號最有價值的就是這段: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38&id=309832 公務人員職業安全保障,屬憲法第18條人民服公職權保障之內涵【14】 憲法第18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暨由此衍生享有之身分保障、俸給與退休金等權利。又公務人員與國家間之公法上職務關係,國家對公務人員有給予俸給及退休金等保障其生活之照顧義務,公務人員對國家亦負有執行職務及忠誠等義務(司法院釋字第483號、第575號、第605號及第658號解釋參照)。又國家對公務人員之照顧義務,解釋上應不限於俸給及退休金給予,亦應及於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之適當照顧,俾公務人員得以無後顧之憂,戮力從公。此一適當照顧,為公務人員之職業安全保障,亦屬憲法第18條人民服公職權保障之內涵。【15】 擔心考的刁鑽一點,就留意職安事故之慰問金發給「不須」以「突發性的外來危險事故」界定就好了。 期待職安法的落實能因此在公務系統落實,或是將安衛辦法修正調整。 果然欠太久QA就會爆,QA已經正式開始和以前的老本行連結了!要問保險的問題,來吧~~~ 我徒弟有時候都會問我,老大你要不要從操舊業,我都說不要鬧了,我現在不是去鬧(圍)事就是要被人家服務,服務別人的事情教學工作和回答問題極限了啦! =========活動宣傳分隔線========= 台日公務1034交流座談會報名: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y8LWK-FUAyJqLWYYzH8eohhyrjulkY83g35WO7Oqt9PkHHw/viewform 日本47會網站: http://47kai.com/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02 Oct 2023 - 89 - 8.金山區公所小編國賠一審勝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國字第 1 號民事判決,金山區公所小編國賠案,一審勝。 從正反雙方的法律攻防可以發現,是否成立國賠的要素在對約僱人員的「指揮命令監督」是否是機關行使公權力的行為。 此外,108年約僱辦法修正後明訂約僱人員是行政契約,這對過去的司法實務見解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但沒有顛覆性。 保訓會正在暗示他們願意放寬,讓約僱人員可以比照安全衛生防衛辦法受保障,下一步就差保障法第102條第4款的解釋改變,或是法律文字的調整。 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7期,熊副教授的文章〈資格考與任用考的分合辯證〉一文,為任用為主資格考為輔的界定做出制度面的明確界定,值得留意。 https://www.exam.gov.tw/NHRF/News_EpaperContent.aspx?n=3778&s=47457&type=9DA6E7DF3CB915E3 這次思法人拍的影片讓我差點沒命有夠累,歡迎廣傳看起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5Q2ZDyKKss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7 Sep 2023 - 88 - 7.原特考題、紅豆妹警員媽媽兼職和忘記申報財產的準民政處處長
原特三四等解題分析一下。 其實三等第一題不用特別擔心,偶而會出現這種怪怪內容習慣就好,出處是許南雄的《人事行政學:兼論現行考銓制度》2016年增九版。 三等第四題反而有趣,善用行政學的三種價值論述角度也可以解,組織效率觀可運用Simon的控制典範或中立理性來談;社會公正觀則可採用Denhardt的政治教育典範(哲人觀點)來說,而組織效率與社會公正合一觀也就是「折衷觀點」、「務實觀點」,運用Schubert現實論是剛剛好的。 四等的第一題使用了許道然、林文燦《考銓制度》的界定,算是第一次明確的命題,談的是任用法第21條、第22條、第26條及第27條。 其他都算簡單開心或者是已經講N遍要注意的事,例如,2023年新人新制這不是考出來了嗎? 另外談兩個新聞議題,紅豆妹的警察媽媽會不會有違法兼職問題,以及新竹市政府準民政處處長在選議員的時候「忘記」申報配偶財產會怎樣。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09 Sep 2023 - 87 - 6.國(公)營事業香不香?
新集來了,休息一周,喉嚨應該是好了。 本集內容偏兇,慎入。 國(公)營事業香不香? 當然香,只是如果被吹捧和造謠到讓公務人員待遇相較下一無是處,那簡直太扯,根本是臭了。這集是對公營事業做個最初階的剖析: 一、公營事業多數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像台鐵就不是),因此的提撥率低於公教退撫,而最近勞團和中華電信工會都在爭取調高(我就問之前在那照三餐譙112年新制很爛,和勞工制度一樣,然後要考公營事業的是發生什麼事?)。 ※新聞參考: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7412315 舉例來說,同樣要用5萬工資的概念來計算, 適用勞退的公營事業雇主提撥是: 50,000*0.06=3000 公教人員政府提撥是: 本(年功)俸25,000*2*15%*0.65=4875 對,公教人員的政府提撥是公營事業的1.625倍。 二、以最具規模以及入手門檻較低的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甄試的職缺數來看,高普行政類科有機會跨考的分別有企管68人、人資4人、政風9人、法務4人。所以叫準備高普的都去準備公營事業,別鬧了好嗎?是要製造多少考生誤判?這缺額少太多了,除非你是技術專業背景,否則上榜戰略面只適合跨考。 ※今年報考資訊網站:https://exam.taipower.com.tw/Exams/ 三、經濟部所屬的公營事業職員級起薪多數是39K和41K,調4%後就是40K多和42K多,肯定會有額外的待遇和獎金等等,但是「非技術術專業職」常態性薪資很難高過高考三級。 還有,喊到香到不行的4.4個月年終,規定貼出來也講給大家聽。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第7點第1項: 各事業機構人員之薪給等用人費,應在用人費範圍內撙節開支,當年度得按工作考成成績,發給考核獎金,最高以提撥二個月薪給總額為限;各事業機構於所屬人員工作績效達成之總盈餘﹝決算稅前盈餘加減政策因素﹞中,應視經營績效情形及所屬人員貢獻程度,發給績效獎金,最高提撥二點四個月薪給總額。但經行政院評選特優之事業機構,酌增其績效獎金提撥月數上限。 公務人員的2.5個月是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1個月甲等考績獎金才會達成。 而經濟部所屬公營事業的考核獎金2個月+績效獎金2.4個月是「最高」。所以不是一定會這樣發,再加上績效獎金有「經營績效情形及所屬人員貢獻程度」的條款,所以不要誤會成人人都有。 在各大論壇或補習班網站可以看到的試算表、比較表,看看就好,公營事業就是「公司」,公司有公司的彈性和規矩,這也是我一直說若要用待遇來和公務人員比較我真的無法完全比較的原因。 而最近把公務人員炒作成一無是處,公營事業至高無上的手法,我看不下去,跟我有沒有當國考講師無關。因為選擇進公營事業或考公務人員,就跟你要在一般企業努力以及進公務機關努力的邏輯一樣,這是職涯選擇,不能被三言兩語給拐騙後下決定。 我阻止不了有心人刻意渲染加工來引導考生或買新聞,所以只能提供資訊供參。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03 Sep 2023 - 86 - 5.看起來不起眼的小事其實很可以分析
對,我來用最粗淺的方式示範如何分析「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部分首長及幕僚長職務列等調整」調整這檔事。 考試院新聞稿底加: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1&sms=8956&s=47396 你可以想到的是: 1.可降低人力流動,是地方政府的留才策略之一。 2.提高部分職系陞遷機會。 3.職等官等化現象的實然,但卻是地方政府迫切的需求。 而另一個角度,這其實就是人力資源規劃的「策略性」規劃實踐,沒有所謂最好的步數,只有在衡量組織內外環境後,以追求組織目標為方向的人力資源管理手段。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20 Aug 2023 - 85 - 4.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命題大綱是有隱情的
其實,看過命題大綱的內容可以發現 一、政府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五)憲法與政府人力資源管理 二、政府人力資源規劃與招募遴選的(五)人力流動與離職 三、政府員工工作績效評估與管理的(四)工作績效不佳員工的處理 四、政府人力資源訓練與發展的(一)成學習理論 這些在國內學者專家研究發表的著作及文獻中,是各自關注的研究領域。 (就是各有山頭啦) 我們的任務就是苦命一點,用成為寶可夢大師的精神去把他們蒐集起來吧。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3 Aug 2023 - 84 - 3.十年後會怎樣
這集主題想設定考後可以看的自修書籍,結果聊了「十年後的自己」,然後中間因為兒子流鼻血嚇一跳語無倫次(他很好,繼續進行家中的都市更新)。 北大公行系鳶山觀點起手式《國政治理:關鍵議題、挑戰與機會》,可以挑戰看看自己看不看得懂,另外錄音的時候我忘記說,這些文章都會有「建議作法」。 嗯,難免會少不了學術清談或是雲端味道,但也是種寫作的參考。 好,看這麼多QA後我認真覺得我要來開一場韓國和新加坡的人事制度講座,不然這樣下去不是辦法,也算是幫各國人事制度這科送行(欸)。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06 Aug 2023 - 83 - 2.國家考試遊戲規則在那裡
考選法規其實是國考的遊戲規則,但是我發現從來沒有人去談論他。 明明制度就長在那,制度會產生的問題也在那裡,因為不是考試的考點,就是沒人要解說。 既然如此,我就稍微來解說一下 《典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R0020001 《命題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R0020017 《閱卷規則》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Laws/wfrmExamLaws.aspx?kind=1&menu_id=318&laws_id=11 不論你是否是考人事,這些都應該要知道的遊戲規則。 不需要依賴補習班,也不用誤信沒有根據的傳言令自己焦慮,就透過制度來找脈絡吧。 阿有沒有考高普考後QA比高普考前還多的八卦XDD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02 Aug 2023 - 82 - 1.考科變少後的備考思維和離島(特偏)特考新契機
其實在聽友發問前我剛好就想談考科變少,即使是相同的專業科目,準備思維是否要一樣這件事。 以人事的現行考銓制度來說,畢竟原本涉及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部分會被淡化,因此法規融會運用以及政策發展趨勢一定會被強調。 而且這是專屬三等三級的考試才出現的考科,拉高水準是合理的。 至於公務員法,我是覺得會依循今年高普的風格機會比較大,所以新的研究領域和重要判決一定得注意。 老實講,我還蠻期待離島三縣舉辦自己的特種考試的,以目前考選部規劃的路線來看,未來應該也會搭配待遇以及職務列等的調整, 行政類的三等專業科目,離島特考規劃從4科減為3科,加入面試機制。 這對不打算耗費太多時間在書海中,想趕快上岸的考生不是壞事。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23 Jul 2023 - 81 - 45.行政法人要遵守行政中立嗎?
考試前停更,沒有回答到一些聽友考前問的問題,拍謝啦!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因為維持行政中立的立場,拒絕某總統候選人的活動,引發討論。 其實啊!把行政法人當成「文官系統」來看,真是很要命阿。 行政法人必須要追求政治中立,可是,我個人(和一些學者)的想法是, 行政法人的中立不是文官中立的行使公權力分配資源公正概念,而是為了追求服務客群和服務對象的效應極大化而做的選擇。 畢竟政治狂熱從來就不是認真做事業的人或文化產業人的選項啊!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17 Jul 2023 - 80 - 上場時相信自己
國考的歷程是這樣的,備考的時候尋找自己,上場的時候相信自己。 分享一下國家人力資源論壇中郝培芝老師的文章內容,還有許道然林文燦《考銓制度》教科書中的對人事主管機構組織型態的分類。 許道然認為,即使用第二種分類方式,也就是獨立制/幕僚制的分類方法,依然很難好好說清楚我國究竟是何制。 像詹中原老師主編的書中所提到的以56年前後來分,是種生硬的分法(這是我從書中論述來猜測的,他沒有這樣講)。 於是他乾脆再來「建模」。把第二種分類方法的「幕僚制」分為「獨立制」和「從屬制」,然後「獨立制」稱為院外制。 好吧又多了組名詞,我們當成補充新知就好,不要有壓力。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03 Jul 2023 - 79 - 43.確診照樣錄音,文官制度重點看一看
一早起來兩條線,發燒到39度,看完醫生回家昏厥關禁閉。 考前有四個刊物會陸續出刊,《文官制度》、《行政暨政策學報》、《國家菁英季刊》、《國家人力資源論壇》。 目前出了三個了。 以備考的角度,這期《文官制度》有兩篇文章值得看看,《行政暨政策學報》則有一篇,來速速導覽一下再QQQAAA。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26 Jun 2023 - 78 - 42.退除役轉任考試速解+考前QQQAAA
退除役轉任考試包含公務員法、考銓制度、各國人事制度都速講給你。 至於這四張考卷試題的詳解,端午節過後就可以在網路上看到了。 一樣到考前都給你問到飽啦! 問問題+聽別人的問題持續增強實力嘍~ ==================================== 沒想到會來幫忙沒有收錢錢的工商: 1.銓敘部職缺資訊還請現職同仁參考 https://www.mocs.gov.tw/JobOffers/index.aspx?Node=1425 2.考前要補一下就買這個來吧,新鮮漁獲可用農委會同仁價碼6折取得: 訂購網址: https://forms.gle/1rtdeYAtjN7jZmLp7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19 Jun 2023 - 77 - 41.公務人員激勵辦法就是沒有品德修養以及工作績效的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修正,變成公務人員激勵辦法。 最主要有價值的地方是: 1.育嬰留職停薪及因安胎之延長病假都不再構成影響模範公務人員和傑出貢獻獎的不利因素。 2.評審委員納入性別決策平權,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1/3。 3.人員選拔時納入性別做為考量因素。 和性別平權有關。 繼續考前的你Q我A,QAQ好A滿。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1 Jun 2023 - 76 - 40.解決問題,持續前進
放了雞湯標題。 考選部組織法大幅度的調整,代表考選政策傾向務實的改變,會說明他到底改了什麼就好。 一直以來考人事行政的考生都有個核心困惑,就是我到底要背那些東西。 同業有些遵照傳統做法,不斷喊盤和恐嚇考生,這個也要背那個也要背。 我比較「反骨」。我認為根本不是這樣背來背去,要背的是過去考題常出現的,以及你可以做一個思考,如果現在的考試走向是應用走向,那這種電腦就可以代替,而且也不會出錯的數字細節,會不會被命題者青睞拿出來考。 我的作法是,我不會去把它們當成備考重點與煩惱,我會知道他們在幹嘛,設計這些制度的用意是什麼,可是這種細膩的數字細節,我選擇放生。 真的上考場的時候,就算被無聊的命題者考出來,你覺得把心力都花在死背的人,面對靈活的試題會有好表現嗎? 感謝有人問了個有關停發月退休金的問題,我也藉機會先公開刊誤,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中,再任時需要停發月退休的態樣,有沒有包含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民代表? 90年以前的函釋說他們要被限制,但是91年內政部就幫忙解套。 106年修法後,因為定義明確化,所以照法律文字來看停發比較合理,當時就偏向停發,所以我這就樣寫了,拍謝拍謝!不過殊不知後來銓敘部從善如流,再幫他們解套一次(發通函以及用網站直接更新)。然後,地方民意代表這個點因為很特別,所以教科書不會去特別強調,但還是要刊誤一下,以防萬一。 地方民意代表,用內政部函釋解套不停發: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1531&Page=8697&Index=5 但立法委員就哭哭: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1496&Page=8228&Index=8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05 Jun 2023 - 75 - 39.雞湯的季節與QA的季節
考選部的出國報告也來了,但接近考前多少要喝點雞湯以及多一點QA。 這個報告重點很簡單,國家人力資源論壇整理過了,對啦又是日本的啦。 https://wwwc.moex.gov.tw/main/content/wfrmAbroadReport.aspx?menu_id=66&abroad_id=56 我很喜歡NVIDIA創辦人黃仁勳在台大畢業典禮的分享: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173661&utm_source=fb_mg&utm_medium=post&utm_content=jodie&fbclid=IwAR18ZuGodB5lYUEmt2BYQLyLQO7bp2QHx5myCbe9K0f5Boj_omVuk4im6pc&mibextid=Zxz2cZ 謙虛地面對失敗,承認錯誤,向他人求助。 為了實現夢想,你將承受痛苦與磨難。 為了人生的使命與志業,你得做出犧牲並全心投入。 很多事的道理都是相通的,小至例如考這場國家考試,大到像創辦一個如NVIDIA般兆元價值的事業體。 唯有走過這些淬鍊,才值得擁有更好的自己,我們共勉之。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29 May 2023 - 74 - 38.被敲碗多次的公務人員陞遷法修正
公務人員陞遷法修正通過了,就是很重要。 因為很重要,所以不贅述。 我會用修正原則以功績代替資績、增加用人機關彈性、強化陞遷權之保障、對公務倫理之要求以及友善職場措施等幾個構面來談。 然後隨著考試接近,Q&A越來越有意思。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21 May 2023 - 73 - 37.母親節沒有連假也在彭湃內容
關於高普考專業科目的命題大綱修正,那真的是很重要的事,稍微說一下。 人事行政考生另外瞄一下,考試院新上了兩份研究報告: 〈公務人員報考與錄取類科及職涯發展,與其畢業科系相關性之研究〉及〈離島地區取才及留才之研究〉。 https://www.exam.gov.tw/News_MultiCategory.aspx?n=3854&sms=12082 我看完以後覺得考試價值普通,不過藉由這裡兩份報告的機會,說明看報告的小技巧以及重點可能會在哪裡。 另外,QA又挖出大祕寶了,除了我是怎樣去確認那些涉及各國制度的報告值得留意以外,還有人看完出國報告後,問我日本的高齡政府人力策略中, 「退休年齡前再任用短時間勤務制」以及「暫定再任用制度」。 而出國報告的第8章有說,60 歲以上再任用者(也就是與「暫定再任用制度」有關),依其薪資與年金給付額合計,超過 47 萬日圓以上,應停發部分年金,並繼續參加厚生年金保險且須繳付保險費。70 歲以上再任用者,依其薪資與年金給付額合計,超過 47 萬日圓以上,應停發部分年金,但不再參加厚生年金保險故無須繳付保險費。 大概就是這麼彭派。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4 May 2023 - 72 - 36.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大概就是醬
上一集預告要談考試前夕的備考觀念,還有專技轉任條例,還有一個懲戒判決。 阿恐怖的是QA全部都繼續聯動相關的問題耶,是開始心有靈犀了嗎? 今天剛下課,面授的同學也問我類似的事。 關於考前備考,我認為最重要確認,是已經努力的你是否能夠抓到「問題在問什麼」? 有的時候其實是題目出得爛,但是有的時候是真的沒抓到核心。 於是乎,考試前就變成從一路「練核心」到「抓核心」啦! 然後我要向廣大的線上作業同學道歉,今年因為4月的時候我沒有丈母娘支援,所以都是和老婆輪流單打嬰兒, 所以我沒有注意到要去收線上的作業啊啊啊啊啊!昨天驚覺後打開發現爆啦啦啦啦啦! (牽拖兒子) 這幾天會速速處理好,真是抱歉。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08 May 2023 - 71 - 35.勞動節連假的彭湃內容
錄音一開始就被我老婆糾正,昨天又不是5/1,啊我的意思是說昨天開始5/1勞動節連假啦。 這集跟課業有關的點有: 1.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5期,〈日本公部門友善職場措施下的「家庭介護制度」〉及〈從日本的「期間業務職員」探討我國契約人員人事制度〉這兩篇文章,根本是考題範例XDDD,其他的文章也等於協助要考各國的人事考生幫忙做日本制度的要點提醒,含金量很高的一期阿。 https://www.exam.gov.tw/NHRF/ 2.關於公務員兼職的討論,在IG上已經初步說明銓敘部112年1月19日函釋針對服務法第15條第6項的規範,不拘束「從事相關商業活動而獲致符合一般社會通念之正常利益」之取得,所以整個從14條到15條第6項所規範的私領與行為獲取利益型態,我們可以試圖以光譜角度來理解。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01&Page=11326&Index=1 這集的Q&A價值很高阿,像是法國同額比例代表制的大哉問也是我長期思考與整理的點,希望能對聽友有幫助。 (善用免費資源的人越來越內行了,筆記:下次要講懲戒法院111年度清字第14號判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考前時間分配怎麼處理) Ps.兒子在錄音時的花招很多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30 Apr 2023 - 70 - 34.政常之間的爭執
這週行程爆炸,速速談一下近幾天中央部會政務職常務職的爭議。 j只要看看其他國家會發現,還真的是難以抵擋的趨勢阿。 然後講個老實話,其實多數業內的人對出任政務職務的意願真的是很低, 那些在火線上的機關,即使是常任公務員也不太願意當三級機關首長。 所以阿,政不政常不是重點;燒不燒才是關鍵阿。 (看看那個找人有夠難,代理署長交接的時笑得像個孩子的體育署)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22 Apr 2023 - 69 - 33.考試院行政院都來組織再造,哪個比較好看。
考試院行政院都來組織再造,哪個比較好看。 考試院比較好看。 帳面上看起來,考試院組織法是瘦身,但其實一併通過的銓敘部組織法則是強身。未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會是非常重要的中央三級機關。 (所以人事行政的鄉親,以後又有職缺出來啦) 組織調整後,所屬機關的職權更加明確且集中,副院長和部長兼任所屬機關首長的怪現象也解決了。 所以說,考試院是組織「正常化」;也就是更貼近「行政院系統的機關化」。(不過這個我在錄音的時候沒有想到,是後來想到的) 接下來,我期待的是考選部組織法修正。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15 Apr 2023 - 68 - 32.思維影響行為和方法論
好久沒談這麼玄的事情,可是偏偏考國考少不了玄學,還是聊起來。 以前在做業務主管激勵部屬的時候我就常講一段話(疑似支語,有些人說是Steve Jobs說的我是不信啦), 學歷是銅牌,能力是銀牌,人脈是金牌,思維是王牌(拍謝錄音的時候想不起來完整句子)。 因為你的想法、認知、思維會決定你的行為與行動,最後就影響了結果,所以思維校準是重中之重。 制度法規的運用,一定是以掌握背後的原理以及制訂要旨為先,其次是政策環境,最後才是子法與其他枝節。 如果放錯努力的重點,不但會耗費多餘的力氣,也可能因為目標錯置而錯失機會。 備考的時間就是金錢,要很小心啊! 新集提到的兩個新聞案很有風向性,留意地域加給相關的概念以及懲戒移送程序、時效和免議。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08 Apr 2023 - 67 - 31.傳說中的兩個子法現身,「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及「公務員兼職同意辦法」
考試院現在都養成好習慣,新聞稿上去的時候法規全文和理由隨附件也一併上。 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489&Page=11341&Index=1 這兩個子法研商非常久,總的來看,最後的選擇是「對現狀影響最小幅度」的立制方向。 好處是,考試價值高,範圍明確也不難準備。 壞處是,離理想的距離依舊差不多遠,改變的契機還得持續等待。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01 Apr 2023 - 66 - 30.釋字785號之後程序標的救濟3+3的方案
看到寶,新集趕快來分享。 東吳大學林三欽老師,對釋字785後的救濟體系提出3+3的概念。 救濟程序標的上,區分為: 1.程序標的具行政處分屬性的事件,提復審、行政訴訟。 2.程序標的雖不具行政處分屬性,但由於其帶來的影響程度不小,仍可侵害人民權利,可提申訴、再申訴後,續提行政訴訟。 3.程序標的不具行政處分屬性,應響程度極為輕微,於申訴、再申訴後,不得續提行政訴訟。 建議保訓會及行政法院於受理案件時,採三階段判斷模式: 1.係爭程序標的是否為行政處分? 2.係爭非行政處分究竟係涉及「違法」或「不當」? 3.係爭行政處分或非行政處分事件,對當事人之侵害或影響是否顯屬輕微? 林三欽老師的主張是,保訓會在釋字785號做成後,還是用釋字243號的思維來界程序標的,採「二分法」會過度限縮,以「三分法」才有彈性。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22 Mar 2023 - 65 - 29.新制高普的投考戰略建議
修正後的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7條第1項規定,本考試單採筆試之類科,總成績之計算,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占百分之十四,國文占百分之八,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百分之七十八。普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個人的判斷是,未來高普考將出現二分現象。 高考專業科目依然佔比達78%,專業科目又變少,所以個別專業科目的影響高度強化,必須要全強。 但是,普考依然採用平均成績,專業科目減列1科後,普通科目的國文和法英影響力再度提升。 而且,有些類科是高考職缺多,普考職缺少(例如人事行政);有些則相反,高考職缺少,普考職缺多(例如一般民政), 未來投考組合也不排除出現高普分開的現象,例如,高考人事行政因為也多少需要對地方制度法有概念,切入地方自治概要並不困難, 加上國文和英文影響因子變大,可能出現普考考一般民政,高考考人事行政的組合。 只能說,制度在走,靈活要有。 最近因為開始做成績健檢,一些同學回饋的問題我覺得都很有參考價值,一併QA給聽眾鄉親們。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15 Mar 2023 - 64 - 28.又到了談地方特考填缺的時刻
地特的填缺心法,本質上與高普的一樣,可以舊文(集)回顧: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31N5az4rVEtnJuYEteAUvuB8QwyQ49Y2e3oL7RaCUz1nDEyxyfcLRe3KgqiotSLYLl&id=100000383323376&mibextid=qC1gEa 另外,今年有幾點值得注意: 1.特考規則第8條第1項的3+3制之故,如果所任職務的機關層級較高,後續調動空間較大。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R0030064&flno=8 2.屬性都相同時,就交給交通方便性決定了。 3.沒有追另予考績的壓力,不缺錢就慢慢報到即可,先去玩到夠本。 4.適用112年退撫新制,高點講座都過了剩下思法人的。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571227265042366&set=pb.100064652923580.-2207520000. 5.因為任用法22條修正的關係,家有三歲小孩的話有解套空間。 然後我還是有回答QA的啦。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hu, 09 Mar 2023 - 63 - 27.國考聖經改版啦!
人事行政的國考聖經教科書,許道然、林文燦的書改版啦! 2022年版本整本掃完以後,發現主要調整的地方有: 1.加上新法規,例如任用法、服務法及保障法修正,但就複製貼上法規而已。 2.維持原本分析架構,特別是服務法的經商兼職規範,依然採用先前的是否有任一隸屬主體以及未隸屬主體的態樣。這部分我是覺得有點複雜啦,但畢竟理解制度後要有效記憶的途徑每人多少有別,所以舊的方法論能套的上繼續用也不是壞事。 3.林文燦撰寫第14章的專章,討論各國人事制度的變化及對我國的啟示,個人認為這部分的可考性頗高。 錄個簡短的單集跟鄉親們說明,廉政的請留意上述的第2點,人事的就是留意上述第3點。 那要不要添購呢?若你沒有買第一版,我建議你買一本,這本只要有基礎後可以自修強身健體。阿若是你買過第一版,這版就自己斟酌啦。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Thu, 02 Mar 2023 - 62 - 26.上榜的合理期待時
考試院把地特五等和初考合併的作法,就是考選經濟效益以及任用考制度下的配套。 地特和初考的時間差太奧妙,所以合得來,但高普和地特要合併是很難了。 每個準備考試的人都需要知到自己上榜的合理期待時,抱持不合理的期待備考,會步步艱辛; 抱持合理期待備考,才有清晰的目標與戰略。 這一個禮拜不知道吸到什麼,問題爆炸啦! 退撫講座第二輪來啦,第一輪沒聽到的歡迎你來,報名網址底加: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rEVps0emOBw6kzxYt5W4Me9Xp6H_c-GSBUVlaOzeWWra_RQ/viewform?mibextid=Zxz2cZ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22 Feb 2023 - 61 - 25.給在職考生的備考建議
聯合報難得有很公道的上榜心得報導(好啦自由也有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6969631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567009 雲林縣法制科的同仁為了圓考上法官的夢,自願從科長降調為科員,全心備考後達陣。 制度上他一定是妥善利運任用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的規定,還有俸給法敘俸的規則。 而更有價值的點是他的備考心法,我歸納為三點: 1.做有效益的時間管理,設定可達成的目標,徹底執行。 2.備考期間要重視身心的平衡,並且讓學習成為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壓力源。 3.讓自己處在有利的環境中,運用職場的機會幫助你達陣。 各項條件都具備時,上榜也只是時間而已。 我在第25分鐘後動到麥可風收音嗚嗚嗚,後段很小聲,所以有關於考試院的政策分析以及回答QA的後半段,只好麻煩聽友們開大聲一點了,拍謝啦。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15 Feb 2023 - 60 - 24.沒有停更,有借調
借調是最近的火熱人事議題,而借調制度早就行之有年。 而且按照體育署組織法的規定,體育署署長如果不透過文官陞任,也只能從學校或學術機構借調了。 本來想寫一篇分析文投書,但是帶小孩實在有夠忙,那就錄podcast聊聊吧。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Wed, 08 Feb 2023 - 59 - 23.開工尬聊,聊講座聊新聞加解決問題
開工繼續尬聊。 其實有許多的實用知識,是不需要特別讀書或備考即可學到的。 在生活中尋找思考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興趣,能力自然也將隨之提升。 有趣的是,不小心這些能力也會幫助到你的考試,或是你未來的職場表現。 我們所努力過的一切,不會白費的。 =====講座分隔線===== 112年退撫新制流言終結者 最近連菜市場的阿姨都在傳,112年7月1日之後當公務人務員的退休制度超爛的,以後國家不保障退休金了,84歲以後就被放生,只能自食其力靠自己,每個月還要被扣一大筆錢。 真的是這樣嗎? 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傳言了。講座重點要告訴想追求真相的你(妳)以下的內容: 一、大水庫儲金制和小水庫個人專戶制的差異 二、退撫法採確定給付制和確定提撥制的差異 三、世界各國退撫制度的發展趨勢 四、未來退撫政策發展的方向 五、各種內容農場流(ㄗㄠˋ)言(ㄧㄠˊ)擊破 報名網址: https://www.get.com.tw/Event/year/lecture.aspx?f=1112074 =====工商分隔線===== 《現行考銓制度申論教戰手冊(含:思考架構、解題技巧)》改版預購中: https://publish.get.com.tw/Book.asp?BKID=17412&f=publishfb 我會在以下的課程使用這本書做為教材,如果你有購課需要,可以不用另外購書;如果希望先購書,那可以跟班系說說看能不能先取書或寄書給你。 ※高點面授課:台北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5月開課)、台中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4月開課)、台南人事行政三合一(預定2023年/4月開課)。 ※思法人函授課(可旁聽):現行考銓制度題庫總複習班 欲購買思法人課程可點連結加入會員:https://senseoflaw.com/?rrmid=8996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30 Jan 2023 - 58 - 22.新年不停更,談談下半場備考&公務人員出國要不要報備?
不小心報年報成2022,科科。新年不停更,初二繼續更。 國考下半場的備考戰略要懂得運用「有含金量」的資料,以及「找隊友一起奮鬥」。 如果能成為團隊中的中流砥柱和疑難雜症解答者,國考怎麼可能會是難事? 出國是這樣,中國和港澳就比較尷尬,照規定來也是為了保護自己;去其他國家的話,靠的是職場的相處之道了。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23 Jan 2023 - 57 - 21.睽違3年的考試院出國報告來了
終於,我們又看到出國報告了。 不得不說這次的出國報告寫的是很有誠意,我個人認為最有價值的部分,是完整呈現目前日本考選文官的現況,也告訴我們各都道府縣已經開始試圖增加「中途任用」與「特別任用」的機會。 本集做簡單的重點提醒,以及聊聊我認為有趣的點。 除了考試價值外,詳實的訪談紀錄文字可說是精華,值得備考考生與對日本文官制度有興趣的人一讀。 出國報告網址: https://www.exam.gov.tw/News_C8ToIntSort.aspx?n=640&sms=12114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16 Jan 2023 - 56 - 20.陞遷法修正草案還有在爆料社團幹譙長官被懲處的111公審決字第000379號分析
我的片頭被自己手殘切掉了,然後中間又再手殘一次,所以這集開頭有點微不雅。 考試院最近有組織法和陞遷法的修正,都是偏向讓制度合乎實際運作需求的調整。 111公審決字第000379號苦主是我朋友,這個復審決定告訴大家,公開幹譙機關長官被懲處當然是可以的,不過長官萬萬不可惱羞成怒,未對於該等事由相同、時間相近之違失行為,具合併審究其行政責任之可能性作思考就愛怎麼懲處就怎麼懲處。 =====工商分隔線===== 《現行考銓制度申論教戰手冊(含:思考架構、解題技巧)》2023年版書店販售中: https://publish.get.com.tw/Book.asp?BKID=17412&f=publishfb 我會在以下的課程使用這本書做為教材,如果你有購課需要,可以不用另外購書;如果希望先購書,那可以跟班系說說看能不能先取書或寄書給你。 ※高點面授課:台北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5月開課)、台中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4月開課)、台南人事行政三合一(預定2023年/4月開課)。 ※思法人函授課(可旁聽):現行考銓制度題庫總複習班(已開課) 欲購買思法人課程可點連結加入會員:https://senseoflaw.com/?rrmid=8996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Mon, 09 Jan 2023 - 55 - 19.細談112年新制退撫個人專戶制退撫法重要條文
這是一個講「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陪你跨年的美好夜晚(疑)。 重點還是在幾個與目前制度不同的主要變化: 「適用對象」、「監理機構」、「提撥方式」、「資金運用」與「給付退休金方式」。 歡迎對制度有疑慮或不解的都一起來了解。 用證據和理性思考,不是看謠言思考。 =====工商分隔線===== 《現行考銓制度申論教戰手冊(含:思考架構、解題技巧)》2023年版書店販售中: https://publish.get.com.tw/Book.asp?BKID=17412&f=publishfb 我會在以下的課程使用這本書做為教材,如果你有購課需要,可以不用另外購書;如果希望先購書,那可以跟班系說說看能不能先取書或寄書給你。 ※高點面授課:台北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5月開課)、台中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4月開課)、台南人事行政三合一(預定2023年/4月開課)。 ※思法人函授課(可旁聽):現行考銓制度題庫總複習班(已開課) 欲購買思法人課程可點連結加入會員:https://senseoflaw.com/?rrmid=8996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31 Dec 2022 - 54 - 18.個人專戶制退撫法三讀啦!+好主管的示範
我這幾天發現,一聽到個人專戶制退撫法,現職的和備考的腳都軟了。 欸不是阿,現職同仁阿,確定給付和確定提撥這件事情有趨同現象,都已經講到爛掉了,還是有人在怕!?有人在怕你就叫他來聽我講咩。 備考的也不用怕,我們當年年金改革的時候一群瘋子在死背新法,結果根本沒考過細節,你覺得現在會怎麼考?也就是考重點而已嘍。 等我拿到三讀的法案版本,會跟各位細講,安啦。 遇到好主管是福氣,沒遇到好主管是常態,儘管如此,好主管的培育還是很重要的。 跟各位分享我當年學到的一招,就是「做好示範」以及「給部屬信心」,希望我們都能往公部門未來好主管的路邁進。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8 Dec 2022 - 53 - 17.考前隨意速速聽
剛出爐的《文官制度》那篇施能傑老師寫的〈用人機關參與國家考試選人的變革〉那篇,我覺得有趣的部份是他針對「雙盲取材」這個名詞提出部分反對意見,因為用人機關的確不知道誰要來,可是考上的卻多少擁有調查機關的機會,所以改成「單盲單賭」更適切。(真是愛創新名詞) 以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施老師提出目前取材制度應納入機關參與的主張,在管理面的需求與問題,分別是: 1.組織行為理論倡議個人和工作或個人和組織的配適度,認為配適度愈高,正向組織行為愈會出現,負向組織行為和離職率會愈少見,經驗研究也支持這個觀點。而強化適配度,少不了雙方「相親」了解。 2.避免用人機關顧慮考試分發到不適任人選,導致有職缺空出時,未必會最優先選擇提報考試分發,而是改採直接公告從其他機關現職人員遴選,讓自己有機會相親挑人。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620&s=46056 另外,保訓會有一篇委託研究,〈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衛生保障法制走向 ——以日本公務人員法制比較為中心 〉。以準備考試的角度來看,這在各國的價值是他幫你區分日本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院是用他們勞動法制的現況,以及什麼是「現業職員」和(現業職員就類似我們公營事業中的「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啦),表格人家幫你畫好了,再參考服用吧。 https://www.csptc.gov.tw/News_Content.aspx?n=3933&s=37405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at, 10 Dec 2022 - 52 - 16.地特考前QA+增額錄取填缺問題
1.因為有同學關心公務員服務法修正後到底哪裡不太一樣,就來講一下,但如果要考細膩的對比,其實機率不高。不過既然有人問,我就提供方向,可以參考銓敘部粉絲頁,他們有製作「公務員服務法修正重點」系列貼文,從相片中去找就有了: https://www.facebook.com/retire.mocs.gov.tw 2.人事總處下指導,希望各機關以行政懲處為主,也就是說通常違失行為就是給他透過機關的考績懲處程序「記大過」、「記過」、「申誡」就好,實在太超過的再去移送懲戒,避免當事人的雙重負擔。所以,以後要發生懲戒懲處競合的機會就變少啦。 3.有人問資位制好不好,台鐵公司化可不可怕,我真的給他認真回答了,供參。 當然還有其他課業問題,就你Q我A嘍。 填缺心法再po一次: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wYQLVtvppQsHsRhKoAddtWLtWRj1FJk3q1gVQP4TqDQ7Yf4y9Zd8725qqNoFzUaVl&id=100000383323376 =====工商分隔線===== 《現行考銓制度申論教戰手冊(含:思考架構、解題技巧)》改版上市中: https://publish.get.com.tw/Book.asp?BKID=17412&f=publishfb 我會在以下的課程使用這本書做為教材,如果你有購課需要,可以不用另外購書;如果希望先購書,那可以跟班系說說看能不能先取書或寄書給你。 ※高點面授課:台北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5月開課)、台中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4月開課)、台南人事行政三合一(預定2023年/4月開課)。 ※思法人函授課(可旁聽):現行考銓制度題庫總複習班(預計今年/12月開課) 欲購買思法人課程可點連結加入會員:https://senseoflaw.com/?rrmid=8996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04 Dec 2022 - 51 - 15.考前固本,俸給制度議題
繼續考前導讀期刊的系列,《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2期,主軸是俸給制度議題。 https://www.exam.gov.tw/NHRF/ 林文燦次長那篇是必須留意的,因為他引用《Compensation》第13版的內容,工作總回報(total returns for work)為分析架構一定值得人事行政考生運用。 (我錄完後才發現作者已經變成Gerhart & Newman) 另外,這期的四篇文章也就代表這目前俸給制度的重要問題: 1.對專技人才待遇組合欠缺誘因。 2.職務結構、俸級重疊、考績升等影響晉敘空間。 3.簡任非主管人員職務加給公平性。 4.地域加給的妥適性。 地方特考準備應該是固本為導向,而本期內容都是老生常談,建議要看,看不懂要問。 =====工商分隔線===== 《現行考銓制度申論教戰手冊(含:思考架構、解題技巧)》改版上市中: https://publish.get.com.tw/Book.asp?BKID=17412&f=publishfb 我會在以下的課程使用這本書做為教材,如果你有購課需要,可以不用另外購書;如果希望先購書,那可以跟班系說說看能不能先取書或寄書給你。 ※高點面授課:台北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5月開課)、台中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4月開課)、台南人事行政三合一(預定2023年/4月開課)。 ※思法人函授課(可旁聽):現行考銓制度題庫總複習班(預計今年/12月開課) 欲購買思法人課程可點連結加入會員:https://senseoflaw.com/?rrmid=8996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20 Nov 2022 - 50 - 14.各國人事制度最新資料안녕하세요
蘇偉業老師在今年的國家菁英季刊第15卷第3期收錄之〈相似的現象、不同的認知與回應:韓國文官制度改革之回顧與分析〉一文中,把韓國最新的人事制度現況詳細說明介紹,非常有價值(可考性),值得留意。 同期當中的〈公務人員考選制度跨國比較與我國未來展望〉,可以說是考情資料整理範本,圖文並茂,我表示感恩。 《國家菁英季刊》連結底加: https://wwwc.moex.gov.tw/main/Quarterly/wfrmQuarterly.aspx?menu_id=64 做一下兩篇文章的導讀,地特前開放IG問課業問題QA,歡迎廣大鄉親多多運用。 但是還是希望能用Applepast「撰寫評論」提問或是用SoundOn留言討論啦。 =====工商分隔線===== 《現行考銓制度申論教戰手冊(含:思考架構、解題技巧)》改版預購中: https://publish.get.com.tw/Book.asp?BKID=17412&f=publishfb 我會在以下的課程使用這本書做為教材,如果你有購課需要,可以不用另外購書;如果希望先購書,那可以跟班系說說看能不能先取書或寄書給你。 ※高點面授課:台北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5月開課)、台中狂做題班(預定2023年/4月開課)、台南人事行政三合一(預定2023年/4月開課)。 ※思法人函授課(可旁聽):現行考銓制度題庫總複習班(預計今年/12月開課) 欲購買思法人課程可點連結加入會員:https://senseoflaw.com/?rrmid=8996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3 Nov 2022 - 49 - 13.那個111年的地方特考上榜機會是怎樣
考選部公告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及報考人數統計表,當然要來看一下。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6036&c=111190 分析三個類科的前三名: 【地特三等】 一般行政:1.連江(6.67%) 2.金門(5.56%) 3.基宜(4.64%) 一般民政:1.新北(13.89%) 2.台北(8.24%)3.桃園(6.67%) 人事行政:1.基宜(5.56%) 2.新北(5.21% ) 3.桃園(4.21%) 【地特四等】 一般行政:1.連江(11.76%) 2.新北(4.65%) 3.台北(3.30%) 一般民政:1.連江(11.54%) 2.新北(12.40%)3.台北(10.79%) 人事行政:1.基宜(7.50%) 2.花東(4.17% ) 3.台北(3.73%) 距離地特約一個月了,再度開放聽眾IG私訊問課業問題。當然還是希望善用Apple podcast留言啦!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06 Nov 2022 - 48 - 12.限制轉調真的要放寬了!?
我曾經給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修正草案一段評語: 無論是任用法第22條之現行條文或修正草案,「各機關不得任用其他機關人員。如業務需要時,得指名商調之。」,換言之,用人機關仍應以「不商調他機關人員」為原則。此外,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本法第二十二條所稱如業務需要時,得指名商調之,指各機關職務出缺,如因業務需要,需任用其他機關人員時,應經該機關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規定辦理後,詳細敘明擬調人員之職稱、姓名及擬任之職務,函商原服務機關同意,始得調用。」也就是說,如果原服務機關沒有同意,那本次商調等同於白忙一場。 所以,即使修法有試圖拘束原機關的裁量空間,主要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補充兼職的概念,銓敘部107年8月10日部法一字第1074624056號函釋: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如經權責機關許可,其執行該職務之行為,有無服務法第2 條(現行法第3條)服從義務規定之適用一節,端視其兼任該職務究係以「個人身分」或「機關代表身分」而為論斷,如係前者,公務員執行其兼任職務,因非屬公務員業務職掌範圍內,自無服務法第2 條(現行法第3條)規定之適用;如係後者,因係代表機關執行該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業務,屬公務員之業務範圍內,應有該規定之適用。 所以,因職務及上級指揮兼督命令範圍內的依法兼職,和非職務相關,不受上級指揮兼督的私人兼職行為是不能混為一談的,可知,目前第15條兼職規範的類別也因此使得管制密度不同。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30 Oct 2022 - 47 - 11.當主管萬萬不可做這些事
先點一下跟考情有關的新聞。 這集主要是談一談我過去在企業中當任經理人與主管的經驗, 其實都是小事,也都是失敗經驗,但是這些經驗讓我引以為鑑, 一直奉行著,避免將來誤大事。 公務機關中,管理這門藝術很少人好好學習,都以為身在公門好修行就好了, 可是拙劣的管理技術反而會造成組織中的大麻煩,很多小細節、態度與習慣, 決定主管成功與否。 當然也有Q&A嘍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23 Oct 2022 - 46 - 10.政務人員可以被停職嗎?
上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爆出職權霸凌及性騷擾行為的疑雲, 於是朝野兩黨立委一致要求,政院應該先將其調職或停職接受調查。 問題來了?原能會主委是特任政務人員,調職是當然不行, 那停職可不可以? 老實說,以法律角度來看,政務人員也是公務員懲戒法的適用對象, 自然可有依懲戒法第5條第3項,受主管機關職權停職之可能。 但是,政務人員並無所謂的身分保障(所以特別將渠等排除於休職、降級、記過之懲戒處分之外), 加上政務人員會受「懲戒」,實在是長久以來未針對政務人員身分地位適度立法管理, 強加事務官適用的法制導致的詭譎結果。 究竟,這會不會持續演變成有趣的最新法律問題或考題,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09 Oct 2022 - 45 - 9.放下反而才考得上,資策會洗蝦密?
一如既往地放榜了,當然有歡喜有憂愁,歡喜的趕快去買機票或買iPhone14pro, 憂愁的就淡淡的讓他去就好,調適好後再決定續戰或轉戰其他人生。 分享一個這三年遇到的經典故事,是放下才考得上的故事。 因為最近資策會太紅了,來稍稍跟你介紹一下,涉及公務人事法制的部分至少有: 1.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1項第6款規定略以,本法之公職人員範圍包括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 2.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1項第5款後段規定略以,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應申報財產。 3.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7條第9款規定略以,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準用行政中立法之規定。 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規定略以,退休人員擔任由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財產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財團法人之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之。 有位網友提出有趣的議題討論,回答在最後8分鐘左右。 上榜填缺的心法看這裡: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pfbid0wYQLVtvppQsHsRhKoAddtWLtWRj1FJk3q1gVQP4TqDQ7Yf4y9Zd8725qqNoFzUaVl&id=100000383323376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02 Oct 2022 - 44 - 8.留停期間進修合規定嗎?
最近大方向的變化大概就那樣子,明朗後再聊,所以談談溫馨小品。 關於作業改寫這檔事,一定是做有成效的適度改寫,萬萬不可謂改寫而改寫,結果整個內容歪掉。 有人問關務人員是為什麼是歸類為資位制度,秉持的科普的精神稍做說明。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8 Sep 2022 - 43 - 7.給人事和廉政考生的中秋禮物,111年原特三等考銓詳解說給你聽。
這次原特三等的現行考銓制度考題不但難易適中,第二題和第三題也適合考公務員法的考生參考參考,在中秋假期告尾聲之前,用這份禮物給考生補個佳節愉快。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1 Sep 2022 - 42 - 6.撈過界談教師解聘誰是對的?
林智群律師發了一篇文,指出台中市教育局解聘涉性侵教師,其性侵事實發生早已超過三年,已逾越行政罰法之三年處罰時效,該處分恐因違法而遭撤銷。 我們都知道,這個論點是有大問題,因為解聘處分並不是一般的行政罰,自無行政罰法適用之理。 但是,除追溯時效的問題以外,兩位政大的老師對處分之性質卻另有看法: 莊國榮老師認為,教師法第14條之規定具有類似懲戒之效果,加上111年憲法法庭第9號判決之行政權有行使免職權乃其人事行政之核心權力,又於當初立法時有參考德國公務員懲戒法概念,故應以行政機關係採近似懲戒之「懲處解聘」作為來看,亦是該處分無懲處權時效限制之理由。 劉宏恩老師則認為,參照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上字第734號判決(今年7月宣判)見解︰「公立學校依教師法第14條等規定對教師為解聘處分者,係以作成行政處分方式行使終止聘約權利,並非對教師行使裁罰權或懲戒權。…現行法令並非將服務學校解聘教師定性為行政罰或懲戒罰,自不得類推適用行政罰裁處權之時效或懲戒罰之行使期間等規定,作為限制服務學校行使終止權之期間規範。」此見解角度,對於教師法第14條之認定,較偏向類似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消極資格之認定。 在數位治理不易的年代,要辨別資料是不容易的事,又往往出現相信A就不信B,覺得C對所以D一定錯的觀點;但是,千萬別忘了回頭去看看那些論點提出的事實基礎是什麼?有時不是對錯問題,而是到底是從什麼「觀點」出發。 這就是養成這期國家人力資源論壇中,廖興中老師〈公務人力數位治理核心職能的建構與培訓〉一文所提到的「資訊與資料素養」的基礎方法。 https://www.exam.gov.tw/NHRF/News_EpaperContent.aspx?n=3778&s=45756&type=106241E966C563C0 這集也花不少時間回答問題,順便說明,機要人員除非他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然永遠都只能在機要職務空間中離職跟再任,是不會洗白的。(可參照公務人員俸給法施行細則第5條)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04 Sep 2022 - 41 - 5.涉貪經商還可以不用懲戒到底是為什麼?不要信鬼扯
有三篇有趣的媒體內容可以談 第一是妙妙妙,我不是要講他有沒有貪汙,我要講的是人事和政風遇到民選首長被檢調起訴的時候,就要馬上想一下會不會有地方制度法第78條的停職可能,然後再搭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算一下時間。 第二是自由時報的這篇報導 〈涉貪停職17年開公司維生 保七前警員兼職不受懲戒〉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39359 就說真的不要看新聞學公務員法和考銓制度,兼職查核查到有擔任負責人,不代表他就是違反兼職的規定,還是要回到法律規範去看好嗎?是違法經營商業啦! 然後,褫奪公權後就該當任用法28條第1項第8款消極資格要件,加上訴訟10年來只有「半俸」(誰跟你半薪),也就是1/4到1/3薪,瞄一下懲戒法第10條第8款,行為所生之損害或影響實在給他很小,就沒有懲戒必要啦。 第三是聯合報民意論壇的投書,世新大學桂宏誠老師的投書。 〈數位部帶頭 約聘成新常態〉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6569580 我直接告訴你結論,他在鬼扯,而且是顛倒是非的鬼扯。我來告訴你他到底哪裡鬼扯(講到我兒子以為我在生氣怕怕哭哭): 1.你哪裡觀落陰去推敲還會再用50%約僱? 2.編制內人力和編制外人力預算員額不會一起算,人事費也是分開編。 3.聘僱用人員就是行政中立法的準用對象。 洞悉制度本質,才能避免受鬼扯汙染。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28 Aug 2022 - 40 - 4.不看熱鬧看門道,來分析《數位發展部組織法》。
還在透過媒體訊息學制度嗎?賣阿捏啦,自己會解讀原始資料就可以了。 整體看起來,「數位發展部」和其所屬的「數位產業署」及「資通安全署」積極納入非政府機關路徑可以達成的人才甄補培育手段。 從本部的司長、所屬二署的副首長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副教授或教授之資格聘任,還有直接將聘用人員員額數上限入法,可知這個組織正嘗試走英國、德國、美國、日本等國家的特殊性公共服務職務與任務不再以永業文官為主要人力之作法。 同時,「數位產業署」及「資通安全署」也可以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18條第2項的基礎上,以政務職進用機關首長。 整個部會組織提供較高的職務列等,尤其是本部在薦任官等內能陞任8職等以上的機會高達170個,遠多過技士及科員的96個職缺(而且助理員和技佐也都有得列薦任的空間),可說是很有攬才誠意。 當然,一條鞭系統也因此受惠,啾咪。 總共300個聘用人員不是編制內員額,我講過,聘用人員不是「編制內人力」,不會去搶國家考試的機會,如果看到有哪個白癡在鬼扯,請勇敢定他一下。 不過,未來這300個缺的甄補也要能「以昭公信」,所以發展一套專屬數位發展部的聘用人員公開招聘系統是必要的。 比較可惜的是,如果大膽一點把人事制度的績效與管理也入法,會有更不同的格局。但是政策向來是漸進的,所以先走出聘用人員和常任人員的雙軌系統,其他的以後再談的手法,可以理解。 反正就是試著帶你看門道嘍。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21 Aug 2022 - 39 - 3.是政策受益者啦!
先前在IG把高考三級暨普通考試改考科修正對照表秀出來後,不少人覺得怕怕。 可是呢,這次考選政策的改變,政策受益者(policy beneficiaries)其實是考生,因為嚴格來說是捨去多數考生認為麻煩的科目,而且部分類科還根本沒有改變,只是適度整併(例如高考三級社會行政和普考法律廉政);而政策犧牲者(policy victim)是傳統的國考補教產業業者,規模越大受傷越深。 所以,考生明明是受益者,到底為什麼那麼怕?主要原因往往來自於考生的訊息來源是補教業者,自然就會被影響了。 (我說的不是我這種畸形的業者,是傳統的那種) 這集就來花點時間跟你說明那份公文要傳達的訊息,要看純的,不要有一堆遐想。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
Sun, 14 Aug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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